愿意跟曹晓搭话的人也少了很多。
胆子小的软骨头就算能活过第一个血字,也活不了多长时间的。
曹晓并不介意。只不过每次在公寓楼内碰到李隐楼长和嬴子夜他们几个,他们都会用特别复发欲言又止的眼神看着自己。看得曹晓毛毛的。
尽管兜里才不足五百,但是曹晓日子过地不错。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挣钱的好办法。
公寓的冰箱是个好物,只要写上东西,冰箱就自己给变出来。
可能最初的初衷是满足住户对于饱腹的最基本要求。但是到了曹晓这,曹晓把活金枪鱼,鲍鱼海参之类的写上,然后抱着从冰箱里拿出来的东西去鲍翅批发商那里卖。
冰箱出品自然是你写高档次就给你高档次,你写肉质鲜美就给你肉质鲜美。
一来二去几趟,曹晓成功搂了不少钱,日常除了事物的零花钱就有了手头也宽裕起来。
就在曹晓满足地发着自己的小财的时候,冒险者们降临了。
那天曹晓起的晚。
半夜里喝了不少啤酒,正宿醉,又嫌自己屋内太安静,就躺倒公寓大厅那边醒酒。也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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