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他站在街头,看着帝国大厦中央光屏中在接受采访的男人,依旧年轻,依旧优雅迷人。他固执地认为男人一定是涂了某个颜色的女士口红,唇色是暧昧的红,完全不同于他们初见时的苍白。但是,他知道,不管那是怎样的口红,都是他一生最为钟情的颜色,求而不得。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阴差阳错 西方罗曼 未来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弗朗斯,唐·阿登纳 ┃ 配角:班克罗夫特·卡明斯 ┃ 其它:野玫瑰,总理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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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第一次见到总理夫人,那是在阿登纳总理上台后第二年,他高调地宣布了他的婚期。那时候我还在街头跟着一群小混混在敲诈一个优等生,觉得无聊先走一步。转过街角就看到光屏上阿登纳总理不苟言笑的脸上露出一种很特别的表情,带着一位中年绅士特有的矜傲和含蓄的幸福。而他牵着一个英俊优雅的东方男人。
所有人都在看向光屏上的人,准确的说是总理夫人。他是个东方人,那时他的头发还没有我们相恋时那么长,有些短,但是全部梳到脑后,露出了光洁的额头。他看起来那样的年轻,优雅,不同于西方人有些粗糙硬直的线条,他的面庞略显柔和俊美,也更为精致。他说他姓唐,说话时我怔愣地看着他上下轻碰的嘴唇,唇色美好,像是少女娇媚的双唇含着清晨的野玫瑰。总理夫人一向是个强硬果断的人,那或许是他身上唯一柔软的颜色。
我一直有着下等地方出生的人特有的蛮横与粗野。这点我后来的两任妻子都颇有怨言,她们以为自己嫁了个体面的绅士,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虽然出生不好,但是现在毕竟是联邦共和国,而且那个下等小子还有一张让女人疯狂的脸和健美的体魄。他有着金棕色的头发,做·爱时女人总爱吻吻他的发梢,他还有铁灰色的眼睛,带着野性和冷漠,我的第三任妻子据说就是爱上了那个下等混血的眼睛。
她叫娜莎,刚刚成年还带着些孩子气,我真是爱死了她那样娇俏少女的脾气。但是,我最爱的还是她娇媚粉红的唇色,那样柔软,没有像其他女人用厚重的口红涂抹,那样自然,那样美丽。那个老流氓和我们亲爱的娜莎在一起的时间最长。我还记得娜莎主动提出离婚的时候,她说:“你从来没有吻过我,或许你从来没爱过我。”上帝啊,那个伪装了几十年绅士的老流氓,那个下贱的低等混血,那个对无数女人说过爱的负心汉,在对他骗了十多年的娇妻,他最心爱的娜莎面前,竟然说不出烂熟于心的那句:怎么会!亲爱的,要知道,我爱你。
他一定是疯了。
先收回对那个老流氓的谩骂,因为那时候,我是说,那时候,他见到总理夫人的那时候,他还没那么浑。那个贫民区出身的小子还只是个有点糟糕的年轻人,还喜欢街头篮球,喜欢喝劣质的伏特加,很少会去酒吧,偶尔会去□□拳。不喜欢吸烟。但是后来我的烟瘾很重,年轻的时候抽得太猛,后来的几年患上了严重的病。
唉,年轻人啊,哪怕是清烟,哪怕是女士香烟,上瘾了,就很难戒掉了。
哦,对了,忘了说了,那个有点糟的年轻人还没和女人做过·爱,以至于他第一次和总理夫人上·床的时候因为没有经验,得到了事后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还有一个浪漫温情的吻。那一点也不糟,我是说,那很好,以至于用一生也没办法忘记。
☆、第二章
你们看到我写的这些东西的时候,那个混球已经结束了他浪荡fēng_liú的一生,走的时候大概是非常痛苦且爽快的。那个老流氓晚年的时候还有他的第五任妻子,也是他最后一任妻子陪着他。我的第五任妻子克洛迪雅是总理夫人的家庭医生,当然那是很遥远以前的职业了。我们善良的克洛迪雅夫人,愿意陪着老流氓聊聊以前的事情,比如她曾为之工作过的阿登纳总理一家。
说到克洛迪雅夫人,我不免想到班克罗夫特·卡明斯,那个阿登纳家族的看家犬,那个世代承袭的管家家族。哦,班克罗夫特·卡明斯可真是个讨厌的臭虫,阴沟里的垃圾,他竟敢觊觎我美丽的野玫瑰。去吧,走狗!要是那个垃圾还活着的话,你们亲爱的老流氓先生可保不准他的拳头安不安分。那个老家伙前几年刚刚去见上帝了,他可真的是最古怪的丑老头,守着总理家族的墓地。老实说,他完全可以去辅佐下一任总理,毕竟阿登纳家族是老牌的政治家族。当然,你们英俊的老流氓先生一早就猜到了那个丑八怪心里的龌龊想法了,他想要守着我亲爱的野玫瑰的墓地。
真的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都知道班克罗夫特·卡明斯是个幽默风趣的人,他明知道总理夫人连尸首都没有留下来,哪里来的墓地?2000摄氏度的高温磁暴,尸骨无存。他真的是幽默,几十年前我就知道了,在他发通讯过来的时候,告诉我,我的野玫瑰,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枯萎了的时候,我就笑了,笑得很大声,很刺耳,以至于眼泪流下来也不知道。
距离总理结婚过了五年,联邦公民都知道的,或许现在出现在你们教科书书上的联邦最大的丑闻,我们的阿登纳总理被绑架了,下落不明,而我们无能的调查局,那群吃白饭的家伙,没有调查出来半点东西。
那时候我二十多岁,如果按照联邦公民的平均年龄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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