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得啊,这钱花得真合算。
“那那碗汤又是怎么回事?你还真觉得酸到难以下咽了?这么吃味?”
梅长苏仔细一想,转脸就换了副往事不堪回首的表情:“那碗汤是景宁自己做坏了,酸笋放得太多,她自己根本就一点都没吃!好好一碗鲜酸可口的酸笋鸡皮汤,被她做成那个样子,还硬要说是我心里酸了,真是……”继而怒瞪萧景琰,道:“你们萧家人都一个样!”
“那我倒还得感谢景宁了,若不是她那碗做坏了的汤,怕是还等不到林少帅开窍吧?”
梅长苏只斜着眼看他,不说话。
萧景琰看他的样子,愈发觉得高兴,偏头在他耳边说道:“那时候是你先开了口,后来又是我先开了口,虽说我们扯平了,可我还是想着想再听你说一次那时候的话。”
“休想。”
萧景琰也不恼,沉下声低低说:“你面皮薄,不好意思说,那就我说,你听着,可好?”
“哦?你想怎么说?”
“小殊——长苏——在下倾心于你,不要走了,安安心心陪着在下可好?”
梅长苏半天没说话,只觉得心头微震,继而一股酸涩在心里蔓延开来,愈发浓烈,终是汇成一道波澜不惊的河。
“年少时情窦初开,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只知道看见你就满心愉悦。哪想后来,堪堪分离十二载,那时觉得度日如年,如今全都过去了,反而觉得是瞬息之间的事了。可要我再经历一次,恐怕……”言语间尽是沉痛。
此时窗外隐约升起了星子,清丽的月光顺着方形的窗格一泻而下,夜风透过窗纸渗透进来,将满地的信纸带离了原位。梅长苏合上眼,轻轻说道:“好。”
「酸笋鸡皮汤:酸笋**浸软,随鸡皮同煮,简单易得,只注意酸笋莫要过量。酸爽解腻,鲜嫩可口。乃是景宁从小学到大最拿手之菜,亲自精烹细煮过百次,从未失手。」——《皇太后的珍馐手札》。
注:还是红楼梦里的。
解语生香传之「松茸云腿酥饼」
众所周知,萧景琰有一只战狼,名叫佛牙。
毛色深灰而浓密,四肢粗壮,腰背有力,牙齿尖锐,吼声如雷,尾巴就像钢鞭一样,任谁看了,都说这是一头非常凶猛善战的狼。
狼大多性子很野,又狡猾残暴,一般人是没那个能力来驾驭一头战狼的。甚至别说驾驭,光看到一头狼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有时萧景琰带着佛牙,它都没冲上去伤人,人家看到它就吓得腿软了。有时被人养的狼也会反过来伤害主人,怎么说也算是极危险的动物。
不过佛牙不一样。
佛牙跟了萧景琰十几年,萧景琰说什么它就乖乖做什么,素日里也不敢随意伤人,可一旦要它出力时,便是用尽全力毫不留情地撕咬抓挠。萧景琰每次出征都要把它带在身边,让它跑在整个军队的最前面,如疾火烈风为他们开路前行,没有一次例外。它跟了萧景琰一辈子,陪他打过成百上千场大小战役,几乎算得上是萧景琰最信任,最心爱的“副将”。
而这头狼刚刚到他身边时,还是一头刚出生没断奶的小狼。
那一年萧景琰和林殊一起到了云南,大概是因为林殊和霓凰甫订下了婚约,太皇太后说北境暂时没有需要林少帅非去不可的战事,让他也陪着霓凰到娘家看看。
林殊自然是千不愿万不愿的。本身他对这一桩婚事就十分不赞成,他这边心有所属,断断不愿意娶其他人为妻,可也不能明目张胆,光明正大地对太皇太后说他属意于何人。太皇太后在这一件事情上难得的强硬,说什么也要订下这桩亲事,父亲母亲和皇帝舅舅也都大力赞成,林殊一个人的意愿在这里当然也就做不得数了。
虽然很喜欢霓凰这个小妹妹,可妹妹终究只是妹妹,霓凰对他也是一副没什么想法的样子,而且霓凰也是知他心意的,这样两个人硬生生凑在一起……哎……
好不容易终于回了金陵,以为能和景琰在一起多待一段时间,可又被逼迫着去云南……临行的头一天晚上,林殊怏怏不乐地戳碎了碗底里的豆腐块,一句话也不想说。萧景琰看了他好一会儿,见夹给他的那些他惯爱吃的菜一口都没动,悄悄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一早,林殊就在行进的队伍最前方,看到了骑着马的萧景琰。霓凰堆了满脸笑意告诉他,这一次就算她求了皇帝陛下让景琰哥哥一起走,正好带他们云南走一遭,也叫他们开开眼,见识见识南境守军的雄姿。
从金陵到云南路远迢迢,山高水长。三个年龄相仿,又意趣相投的人凑在一起自然相得益彰,一路玩玩闹闹。林殊也一扫之前的阴郁,天天都乐呵呵的,心情好了还会跳下马和霓凰打一场,最后走了足足两个月才走到了云南。
云南的山很多,穆王府事实上就建在山脚下,虽不如金陵皇宫那么恢弘气派,也不若金陵的那些建筑一般精巧玲珑,可也是个灵秀大气,独具匠心的地方。萧景琰和林殊随着霓凰裙摆一荡就进了穆王府,本以为又是许多繁复曲折的回廊,却发现穆王府的装潢设计十分简单,不多久就走到了前院。
正在前院拿着木剑一下一下戳着靶子的小穆青一回头,就看到姐姐身后,两个颀长的影子踩踏着青石板缓步而来。
在云南的日子比在金陵还要充实许多,地处西南边陲,四围都是山,也因此民风淳朴,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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