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的故事吧,很俗烂的情节。但是你一定不能想象一个怀孕的年轻女子被他们夫妻两个赶出这个城市走头无门的凄惨。那位富家千金叫谢万怡,抱歉,我不该在此时提这个名字,希望我脸上狰狞的表情没有吓到你。她不想见到别的女子怀有林成恒的骨肉。天知道我又是多么憎恨身上流着林家肮脏的血液!当母亲住在乡下亲戚家时,这个女人派人找到母亲,用不弄出人命的方式殴打这位孕妇。那些人走之后,母亲在血泊中生下了我。”
“这只是整个故事里最温和的序幕。母亲受了重伤,全身瘫痪,只能在轮椅上。但是这无损她仁爱的品行和坚韧的性格。我和她相依为命,在她身边度过了最快乐的十年。后来我要到离家很远的寄宿制中学上学,母亲的亲戚已经去世了,我只能嘱咐邻居照顾母亲。每周回来一次。每次和她讲学校里发生的有趣事情,然后给她做饭、洗衣服”
“有一次学校有一场考试,我因为想考得好一点,就连续两星期没有回家。当我回家的时候,推开门看到满地的老鼠,母亲的尸体躺在柜子下面,已经被啃咬得不成样子了。”
“她很饿,所以推着轮椅去拿柜子上面的面饼。但是她失了手,摔倒在轮椅和柜子之间。她就那样倒在地上,动不了,喊人也无人应答。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三天,也许是一星期。她无声无息地死了。我也不知道那些老鼠是在她或者还是死后开始啃咬她的……你没事吗?我还要继续讲吗?”
何沐风脸色苍白,身体微微发抖,低声说:“要是你不想,就不要讲了。”
“没有关系,再也没有什么比母亲的死更让我痛苦了,所以接下来我的经历,就简单轻松得多了。之后我退学。过着潇洒的流浪生活,我曾因为在天桥下睡觉而冻得全身溃烂,也经常和野狗抢一根骨头。你曾经见过我把剩饭菜倒给垃圾桶旁边的野猫,因为那是我曾经吃饭的地方。”
“几年之后母亲的朋友找到我,让我去参军,退役之后我就在警察局工作。然后我认识了毕叶鲁……还有你。”
林暮禽轻轻舒了一口气,语气轻松地说:“故事讲完了。你可以走了。”
何沐风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没有动。
林暮禽侧着脸看他:“你不打算走吗?已经是下午了,你不去上班吗?”他站起来走到门口,继续说:“那我可走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何沐风站起来,这才慢慢开口:“要是我这样一言不发地走了,你岂不是很难过?”
林暮禽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林暮禽这种惜字如金的人,今天居然说了这么多的话,何沐风并不愚笨,他能体会到对方的一点好意和希望。何沐风友好地伸出手,说:“呐,以后是朋友了吧?”
林暮禽微微垂下眼帘,脸上竟然闪过一丝羞涩。他握住何沐风的手,然后顺势拉到自己身边,从何沐风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个手机号,不一会儿自己口袋里的手机也响了。
他把手机还给何沐风,语气别扭地说:“这是我的私人号码,以后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也许我可以帮你。”
他们两个乘电梯升到一楼。明亮温暖的大厅里全是来来往往的人。两人是刚从地狱来到人间,之前是灵魂的对话,而今就穿上了文明的外衣,要做许多言不由衷的事情了。
两人在大厅道别,然后沿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
☆、他的艳遇
何沐风依然在忙着自己的工作,那个手机号码他烂熟于心倒背如流,但是一次都没有打过。他可以通过报纸电视了解林暮禽最近的都做了什么。
林暮禽很聪明,很有耐心,必要的时候会心狠手辣。他像最老练的猎手,一步步设下陷阱,然后乔装打扮,把最狡猾的猎物引入陷阱,最后狠狠地绞杀。
媒体界和商界对林暮禽的处事能力大加赞誉,而且有前面林晚禽这位草包贵公子做对比,连林氏集团的员工都认为林暮禽才最有资格做公司的boss。而林成恒和谢万怡对林暮禽也很赞赏,本来他们还担心这个青年会因为母亲的怨恨而心存芥蒂。然而林暮禽在他们面前简直是一个单纯的、温顺的孩子。他至纯至孝的品行打动了林家所有的长辈。
这位出身贫民窟,在垃圾桶找饭吃的流氓小混混,当他成为荣耀加身的贵族时,却从未流露一丝轻薄骄矜傲慢的态度。他的神情是一贯的冷静、从容,偶尔浮现的微笑能够让最矜持的少女和最严厉的贵妇脸红心跳。他的言行举止从容而优雅,如果皇室的公主见到他,一定会以为是某位未曾谋面的王子或者刚刚继位的年轻国王。
关于林暮禽的生活,简直是是纸醉金迷五彩斑斓恢弘大气精彩纷呈。即使穷尽作者君的所有想象力和词汇量也难以描绘万分之一。故此略之。
而何沐风的生活就简单多了,不到十个字就能概括:上班加班吃饭睡觉。
单调枯燥的生活并没有浇灭何沐风那颗年轻活泼的心,某天早晨,当他被体内隐隐骚动的yù_wàng弄醒,在床上翻了几个滚之后,他决定正正经经地谈一次恋爱。
他在一些同志论坛上了几个交友的帖子。并附上了简单的信息。很快很多人加他为好友。何沐风和几个人倒是很聊得来,关于家庭的困扰,关于身为同志的苦恼和困惑,以及曾经经历过感情创伤。何沐风的感情经历几乎是空
喜欢暮时林风起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