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赵六合一时兴起,提出要和我斗剑。我只是笑不说话。
小赵急了,大叫:“姓丁的,你怎么瞧不起我啊?”
武定国也劝我:“丁珂平,你就下场和小赵比划比划嘛,你没看到这小子手痒得很么?”
我眼看实在推不掉,淡淡一笑:“行。”
结果小赵被我扁得见牙不见眼。
事后这小子说什么也要拜我为师,我不愿意,他就提出要和我拜把子,认我做老大。我早就没兴趣做任何人的老大,自然是不肯的,却不料武定国也一起闹起来,一口咬定非结拜不可。这次喝酒的结果,是我无端多了两个结义兄弟。本来我年纪比他们都小,两个人却非要叫我老大,我也就随便他们。
天天被这两个小子拉着胡混,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然,夜深人静之时,我却每每在心痛如裂的苦痛中惊醒,心中清楚知道,失去了兰,我还算什么呢?
看娇花,记起笑颜。看青山,记起颦眉。看流水,记起明眸。看天空,记起温柔。兰似乎已经无所不在,我追着她的记忆,却追不回记忆中的甜蜜了。
何时何地,我可以找到我遗失的东西?
剑如冰雪,伴我千山只影,我却已忘情。
几乎是有些厌恶这样的悠闲散淡,终于,一切有了改变。北国大军压境,先锋部队到达北天关外,战云密布。我渴望已久的战争,终于如约而至。
记得有人写过一句“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我很喜欢。其实我还真是个肝胆如雪的人,对于战争的血腥和沉闷,我甚至没甚么特别的情绪。
以前做孟天戈的时候,我还肯打起精神应付江湖同道,多多少少也得到儒雅仁侠的好名声。不过到了现在,我实在做什么都懒,如果不需要,我可以成天一言不发,所以我的同僚都觉得我是个很难合作的怪物。这次开战,虽然我和几百个侍卫一齐被编入打前锋的死士队,但除了赵六合与武定国,别的人都不愿与我同组。
我倒也觉得无所谓,反正我要的也不是什么功名利禄锦绣前程,别人怎么看我,都没关系。我天性强悍冷淡,自然不会刻意求死,不过打仗死人的机会实在很多,如果一个不留神落得个乱刀分尸,也不是什么希奇事情。我甚至暗暗想象:如果我死掉了,有人伤心吗?
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来,不觉哑然失笑。
如果兰还活着,她自然会为我牵肠挂肚。不过现在这样子,我战死沙场反而可以早点见到她,没什么不好。
北国扣关的当天夜里,林清锋下达了突袭令,要我们去突袭北国军营。
我表示反对,当场令众将士目瞪口呆。
林清锋浓眉微皱,冷冷看着我:“丁珂平,就算你是我弟弟推荐来的人,也要遵守军规。我的军令必须执行。”
我说:“北国军队今天才到,想必士气高涨,今天突袭,未必得手。”
林清锋道:“士气虽高,但长途远征,想必人困马乏,现在他们立足未稳,正是突袭的好时候。”
我见他坚持,微微皱眉,心下为突袭队这帮人的性命惋惜:这些大好男儿,只怕就怕死在林清锋的这道军令之下。我虽无情,要我见死不救,却也做不到。今天就算林清锋怪罪我无礼,说不得也要好生劝他打消这个主意。当下道:“据说这次北国来犯,领军者就是他们的第一英雄雷泽。雷泽不但有万夫不当之勇,更是个心智深沉缜密的人,如何不会防范我军袭营?”
林清锋淡淡道:“你也太看得起雷泽了,反而不把本帅的军令当回事吗?”
我说:“用兵用奇。袭营这一着已经用的很多了,未必就有奇效。如果不成功,反而折损士气。”
林清锋微微哼了一声,说:“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其实他也不是一个听不进话的将军,否则也不会战功累累。
我说:“这段时间的风势强劲、风向向北,其实对我们很有利。”
林清锋双目一亮,瞪着我,徐徐道:“火攻?这不就是袭营吗?”
我淡淡道:“其实还用不着我们的人去。我建议用风筝,反正现在是春天,要收集风筝非常容易。我们可以在风筝和线上都侵饱桐油,等线放得差不多了,就放火烧线,自然一路烧过去。半夜放风筝神不知鬼不觉,等北国的人发现,多半已经变烤猪了。此外,我们还可以准备一些火箭,收到辅助攻击的效果。等差不多了我们再出击,实施元帅的突袭计划。”
林清锋看着我,半天,忽然笑了,说:“亏你想得出。不过也没什么损失,我愿意试试。”一扬眉,对传令官吩咐道:“传令下去,立即收集风筝,一个时辰内办妥,不得走漏风声,违者杀无赦!”
……
这一次的风筝计效果奇佳,北国先锋部队被烧得焦头烂额,烧死了七百多人,我方乘机出击,杀人五百,俘虏一千。此战之后,北国退兵三百里,不敢冒进。
但我却越发佩服雷泽,他的前锋部队遇到这种大败,居然能不慌不乱退兵,避免了更多的死伤,实在是训练有素,看得出来平时雷泽练兵很有办法。这是个很可怕的敌人。
一战之后,林清锋很赏识我,升我为牙将。现在有不少人愿意找我喝酒了,不过我实在无心应付,倒是和小赵、小武慢慢有了交情,让他们做了我的副官。这样一来,更多人说我冷傲古板,我慢慢被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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