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谓的荣耀,所谓的成就,都是别人捧出来的。那是别人的成就,不是他自己的成就。他们是把他当做偶像来培养着的,即便是杀手这样的行业也是需要你偶像的。因为有了这偶像,有了他的光辉耀眼,他们甚至都忘了这职业的坑脏黑暗,甚至还有些自豪,引以为荣着的。
但那也是只有在盛世的时候才有着的一种幻觉。
如今世道萧条了,生意也随着萧条,这些少年青年们的心也跟着萧条了。
太平盛世的时候,因有那浮华的外衣掩盖着,地底里暗涌着的坑脏污秽便可肆无忌惮。人人都为那光鲜富丽的外表迷晕了眼,将那泥泞的污秽踏在足下竟也丝毫不知。当着官的也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填饱了他们的肚子,他们便可任由你们在地下胡来。只要不大张旗鼓,不跑到集市上大摇大摆地招摇撞骗,他随你地下如何肮脏,他们只管将地上装饰地光鲜亮丽,留给上边看便足矣。
世道衰落的时候,生活惨淡,谁还有心思理你这些烦心琐事。能保住自己小命便足矣,谁还有心思去理会那些云里雾里的,与己无关的命,生着死了也无关紧要了。
男人的生意近来是十分不好的。也跑了不少弟兄,这些大多都是有家有亲人的。他放他们离开,并未阻拦,他甚至是希望他们走的。其余的则都是无家无业,了无牵挂,离了这里便无处可去的。他既然将他们拉到了这个世界中来,便要负责到底的。他最终是任凭他们选择,要走便走,要留便留。虽说近来无甚生意,以往存留下来的继续还是有一大把的。
他其实早就倦了。或者说,他从一开始便是从心底里厌恶这一行的。
他当年跨进这一行只是为了钱。和他如今一样,当年也是这样一个男的拉他进来的,他那年十三岁,却已在城市的街头巷尾晃荡了七八年了。他从小就没爹没娘,都是靠自己一个人生活的。为了生活他已经什么都做过,或偷或抢,或在街头行乞,有人要他的时候,他也能感谢苦工,当仆役。但那城市却是不屑于要小孩子的,他没有办法,只能另谋出路。
若是单只他一人,这样的生活混着混着也就过去了,他也从没什么追求,勉强活着就可以了。
偏生他还养了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五
他养了一个比他小了七岁的男孩子。
他捡来那男孩子的时候,那男孩子只有四岁。也不知是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故意扔下了,还是自己家人走失了。他发现他的时候,他躺在马路牙的沟子里,眼看就要不行了。
这样的小孩子这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都有的,多数都是随着这城市一起腐烂了。
腐烂的尸体围着一群苍蝇,惹得行人纷纷躲避,却没人去帮上一把的。就连收尸也没人去收的,最终慢慢便被流浪的野狗叼走了。
他也见过不少的,都是无动于衷,走过看一眼便算了的。
但这天他也不知怎的,许是感到一个人生活太无聊了。许是因为发现这男孩子还是活的,还没化成令人作呕的腐尸。他便将那男孩子救了起来,把他手头仅剩的能吃的能喝的都给了他。
他这才发现,这男孩子竟是平常人都虚弱的。
不单是被人弃了的缘故,原本的身子便是弱了许多的。
连着几天,男孩子都是半昏迷的。眼睛也没睁开过几次,他喂他吃的他才吃几口就吃不下去了。整个一副垂死的状态,眼看是活不了的了。
他原本也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玩够了说不定就扔了的。
此番他却是铁了心将男孩子救起了的。
他在郎中的店前徘徊了几日,偷了不少滋补的药回来,煎了为他服下。男孩子这才慢慢有了生机。
等男孩子病好了以后,开始活蹦乱跳起来,围着他跑上跑下。他走到哪儿都要在他屁股后跟着。他嘴上总是在喊饭,心里却是说不出的开心。他原本是混日子的,感觉活着死了都没什么区别。有了这个男孩子他才开始有了活着的感觉,感觉到了他是真的在活着。
他开始为了两人的生计奔波劳碌。如他从前一般养活他自己是没什么问题,养活这个男孩子却是有些困难。
他先后干了不少活,到酒楼餐馆里当小厮,到码头搬东西,勉强能够两人填饱肚子。小男孩却总生病,又一次病得已是垂死了,他和他说着话,他只是从喉间勉强发出一些声音作为回应,眼睛睁不开,头也抬不起来。
他抱着他跑遍了城里的郎中都被撵了出来。人家一看他便知是街头的小乞丐,拿不出钱来的,连看也懒得看的。有些随意瞟了一眼直接说道活不了了,别白费力气了。
他仍是不死心,又去偷药。这次却是被人发现,被打了一顿。
他所有办法都想遍了,那男孩子还是没后好转,眼看着是要死了。
他也最终是死心了,同时也觉着这男孩子若是死了,他自己活着也是没什么意思的。
他活也不干了,饭也不吃了,就坐在男孩子身前等着死去。
却在这时那个男人出现了。他对他说他能救得了这个男孩子,前提是要他给他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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