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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检察院正式起诉,各大媒体对此案的关注度与日俱增,天天对市中院刑一庭的欧庭长围追堵截,偏偏法院上上下下无人敢审此案,刘院长接连召开三次审判委员会确定审判人选,被点到的人不是肚子疼就是要开刀,甚至连闹痔疮不能久坐这种借口都出来了,最后好不容易定了刑二庭的小蒋为审判长,却没想到小蒋为了避免被抓壮丁,居然将婚期提前,等刘院长一脸慈祥的找他作思想工作时,他居然振振有词的说:“结婚是一个大龄男青年二十七年以来一直梦寐以求的理想,而婚假是国家法律赋予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最后扔给刘院长一张请假条就溜了。由于无法顺利组成合议庭,开庭日期一推再推,激发起了广大市民的极大愤怒。大小报刊电视的指责批评那是铺天盖地,把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给黑的就像埋在地底深处永不见光的煤炭------黯淡无光,人大代表们更是放出话来:“两会前仍不下判,就不让法院的工作报告过关。”
我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乐的自在逍遥,回到家中打开电视看到欧庭长被一众记者给问的张口结舌满头大汗时心中那个爽劲呀,真是舒服:“该!活该你们之前看我的笑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早点和我结成统一战线不就好了!哈哈!”
法院心底下清楚,吴翠花摆明了不是真凶,真要判下来了到了高院铁定改判,到时候一个冤案的帽子压下来谁也担不起责任;可不判却又无法向市委交待。被逼无奈,法院的刘院长带着欧庭长秘会周扒皮和我,得知另有嫌疑人朱全,双方达成一致,检法两家联手向公安施压,要求公安七天内将朱全逮捕归案,否则将此案退回补侦。
两家联手要人把公安局也逼上了梁山,公安局长也怕法院一横心判下个无罪释放,到时候被记者们追得满街窜就是他了,严令刑警队无论如何要尽快抓到人。要不说不怕县官就怕现管呢,才过了三天,电视新闻就播了:在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不懈努力下,在广大市民的热心配合下,我公安人员已于昨夜凌晨将朱安被杀一案的重要嫌疑人朱全缉拿归案。此案充分显示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显著成效,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
我凌晨四点睡的正香被电话从被窝里叫起来,一路睡眼惺松的就被拉到了看守所。知道的我是去那里提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午夜梦回又回到了大革命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半夜枪毙共产党员呢!
没想到提审结果让我当场就傻了眼:在朱安被杀当晚,朱全根本就不在凤凰村,他在一家招待所里和小姐们鬼混,一夜四次郎金枪不倒横扫千军雄风浩荡,而且好几个小姐可以作证。朱全称他鬼混回家后得知朱安被杀,想起自己曾说的那些狠话怕公安局怀疑他,吓得赶紧落跑。后来发现警方抓了吴翠花,以为自己安全了重出江湖再战沙场打算扬威四海播种四方,却没想到被埋伏的公安逮了个正着。说着说着涕泪交流抱着手就哭了起来:“各位大哥呀,我是真的没杀人,更别说分尸了,俺连杀只鸡都手抖呀!”
提审结果:朱全由于无作案时间从而洗清嫌疑,仅仅因为嫖娼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罚款1000元。
提审完朱全,已是第二天下午,我一言不发,铁青着一张脸二话不说就回了检察院,一脚踢上门,掀了手机电池,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了办公室里!
我心里明镜似的:朱全的嫌疑尽洗意味着石磊变成了此案的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两颗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在我脑海里奕奕发光!石磊憨厚的面庞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我该怎么办?!
抓人?不抓人?
逮捕?还是不逮捕?
犹豫不决间,理智与情感争斗不已: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情况来看,石磊极有可能是真凶,将他作为凶手代入,之前存在的种种疑点基本上都可以解释的通。按照惯例,现在应当立即对石磊采取强制措施,并且立即提审,保存有关证据。但是,只要一想起石磊那种奕奕发光的大眼睛,我就开始怀疑自己的推论:一个拥有着那样一双散发温和气息的双眼和一张纯朴善良的脸庞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冷血到杀人后还分尸的杀人犯呢?
再一想:现在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怀疑石磊是真凶,只要我不说,按规定对吴翠花提起公诉,等法院判决后,此案顺利结案。那石磊就什么事都没有,可以继续享受他的自由;而且,这样做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此案在两会前结案,市委、市政法委会很满意;吴翠花对替自己的亲生儿子顶罪也不会有半句怨言,毕竟,自己的儿子还年轻,还有美好的生活在等待,而自己已是年老体弱了。与其白头人送黑发人,不如白头人替黑发人送命。
签字笔提起来,又放下,桌面上的逮捕令还是一个字都没有。
我无法想像亲自将石磊逮捕的情景,也无法面对亲手将他送上审判台的尴尬,更无法接受在刑场亲眼看到他被执行死刑的可能。
放弃吧!我在脆弱的感情漩涡中挣扎。
真的放弃吗?心中似有不甘!
一抬头,墙上的相片跃入眼帘:照片中的我,刚在全省公诉人大赛中夺冠,成为我省最年轻的十佳公诉人,一洗市检察院作为省会城市的检察院在这项比赛中连续多年无人入选十佳的耻辱,省检察院的肖检打破他从不为人颁奖的惯例,亲自上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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