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很充足,更是伤了有琴瞬最怕疼的鼻子,有琴瞬瞬间从一只狼狗变成了一只可怜兮兮不敢动弹的牧羊犬。
“没有破相,就是红了点儿。”沈要一边站在一旁毫无伸出援手的意向,一边暗自批评自己在有琴家太过放松。
有时候只是在想事情,尤其是一个人在密闭空间的时候,就不自觉地开始动笔画画,这是一个坏毛病,从第一世末持续到如今的可怕习惯。
有琴瞬脱下湿漉漉的衣服,沈要原本准备来个非礼勿视的君子风范,但是看见有琴瞬挂在脖子上的红珠后,瞬间僵硬。
这颗红珠很特别,温润如玉,却更接近玉石的质地,可以说是一块未经多少打磨的天然圆珠,用一根黑色细如发的线绕过脖颈,垂在胸前。
线太过细小,所以之前沈要根本就没有注意。
沈要古怪地问:“舜目?”
不要怪他太过吃惊——这一世,自己的爱犬——好吧,那原本是一只接近狼的狼狗——变成了人,而且就是眼前的有琴瞬?
“阿舜?”
沈要手一伸出,叫道:“握手。”
有琴瞬虽然被眼前这个人弄得那么狼狈,却下意识地将手递给了沈要。
狗狗与主人亲密互动的那种景象。
沈要傻了。
有琴瞬崩溃了。
“刚刚刚刚刚刚刚刚那不是我!”有琴瞬跳开的那瞬间,仆人擅自打开了门。
“瞬少爷,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都没有!”有琴瞬像是被别人撞破了尿床这种丑事,脸渐渐红成了猴子pp,他摆动着手,一边衣衫半解地匆匆走出门。
“舜目。”
有琴瞬顿了顿,却没有回过头。
“阿舜。”
我的阿舜,比谁都忠心,即使是面对自己最害怕的岑火,在那一刻也飞身扑来为他抵挡刀子。
是沈要在第二世时最珍贵的回忆。
岑火送他狼狗杂交的小崽子,这只小崽子,目似重瞳,于是姓舜名目,虽然后来被沈要扒着看过之后发现只是看起来像重瞳而已。
小崽子出对他可是凶恶,绝食呜咽不分昼夜,结果沈要就这么饿着他,经常在他面前吃鸡肉,更是惹得他对沈要怀恨在心。
也不知最后岑火用了什么法子,使得这崽子看见岑火就躲,最后唯一庇佑他的除了茅房居然是沈要的身边。
——从此变成了沈要的忠犬。
如果,请我们的网站地址《宅书屋》om
喜欢年不记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