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上,遇到了来寻外甥的白灵,看到余春来身后跟着两个陌生的妖,身上还带着一股诱人的鱼腥味,白灵舔了舔嘴唇,眼珠子转了几下,随即不动声色地靠近余春来——
“小鱼,这几个妖是……”
“哦,铺子里的新客人,他们家小孩子想吃蛋黄绿豆糕,我顺路带他们回来买一些。”
原来不是食物啊,白灵有些失望的想,这么大的鱼妖,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呢,想必肉质定然肥美,若是能做成剁椒鱼头和红烧鱼块、鱼骨汤、红烧划水……定然是难得的美味!
察觉到白灵眼中无法掩饰的垂涎,余莲华面色一冷,这不知死活的猫妖,简直找死!
“莲华?!”接到讯息赶来的叶霜华,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见到了他心心念念数十年的女子。
原来,他的莲华,真的还活着!
第114章认亲鱼1
“莲华,你没死!你还活着!”叶霜华踉跄几步,双目死死盯着正抱着鱼蛋的余莲华,二十多年了,他的心已经老了,鬓发间沾满了人世沧桑。可是,眼前的余莲华,却依然明媚清澈如二八少女,一双含情目如点漆一般,花瓣般柔美的双唇泛着淡淡的粉色水汽,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如初见般美好。
“看什么看?再看,信不信老子挖了你的狗眼!”娶了大荒山最漂亮的鱼妖,身为丈夫,墨深简直随身自带情敌探测系统,发觉叶霜华看向自家娘子的眼神不太对劲,立刻一闪身将余莲华牢牢藏在自己身后,目光不善地瞪着叶霜华。
“为何不能看?莲华分明是我失散多年的妻子!我们还有一个孩子,就是他!”叶霜华再也忍不住了,妻儿都在眼前,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总算圆满了,他哪里还忍得住,当下一手指向旁边已经呆住的余春来,“莲华,你忘了吗?你是我的妻子啊,还有小鱼,你不记得了吗?小鱼是咱们的孩子啊,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呢。”
“放屁!什么莲华?她是我墨深明媒正娶的娘子白练!哪里来的什么莲华?你认错人了!”墨深大怒,当下也不管别的了,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抓着老婆就想离开这里。
“站住!不许走!”好不容易找到了余莲华,叶霜华哪里肯这么轻易放他们离开,当下便不管不顾地甩出了一个禁制,将整个院子笼罩起来。
“想打架是吧?”墨深眼看着走不成,干脆也不走了,将妻儿安顿在屋檐下坐好,转过身,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个凡人修士。
其实,他已经相信了叶霜华的话,只是不肯当着余莲华的面儿承认罢了。
当年,他是在一处即将干涸的山沟里捡到身受重伤的余莲华的,那时,余莲华妖丹遭受重创,被迫露出了银白色的鱼尾巴,水族向来以雌鱼为尊,发现这是一只漂亮的雌鱼,当时还是单身鱼的墨深大喜过望,立刻将昏迷中的余莲华偷偷带到了自己位于一处暗河里的水下洞府藏了起来。
余莲华足足昏迷了一个多月方才醒过来,只可惜,醒来之后,却怎么都想不起自己到底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重伤躺在河沟里的了,无奈之下,墨深只能以白为姓,替她取名为白练,因为余莲华的原型是一条异常漂亮的银白色鲤鱼,在水里快速游动起来,简直像是一条华美的白练,墨深暗自发誓,一定要让白练成为自己的妻子!
他成功了。失忆后的余莲华什么都不记得了,唯一陪在她身边的,就只有墨深这条黑鱼精。墨深虽然脾气暴躁,但对她却是实打实的好,每次打猎回来,必定会将最柔嫩刺最少的鱼腹肉留给她吃,而且一定要坚持等她吃饱了,他才吃剩下的。
甚至于,在余莲华身上的伤还没痊愈之前,墨深都舍不得让她跟着去狩猎,这样的男子,无疑让重伤后异常脆弱的余莲华十分依恋,没多久,两人就成为了夫妻。
妖族成亲,并没有凡人那许多繁文缛节,俩人情投意合,愿意共度余生,那便比任何的婚约都要管用。没有凤冠霞帔,没有十里红妆,两个鱼妖就这么住到了一起,并且很快就有了爱情的结晶——雄鱼仔墨疍,小名小黑蛋,因为出生的时候鱼卵落在一颗黑色的石头上而得名。
后来,也就是今年春天,余莲华再次有孕,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白色雌鱼蛋,一看就知道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将来肯定是一条漂亮的银色鲤鱼。
原本,这该是大荒山最幸福美满的一家人。墨深和余莲华都是没有多大野心的妖,十分满足于隐居在暗河深处的安稳生活,每天墨深出门狩猎,余莲华就在洞府里照顾鱼宝宝,一家人的生活,简直堪称大荒山五好家庭标兵!
只可惜,这一切,或许在今天就要彻底结束了。
一想到眼前这个男人,很有可能真的是自家娘子原本的夫君,墨深的眼睛里就迸发出一股止不住的杀气:杀死这个男人,白练就永远都是自己的妻子了!
“等等!大家稍安勿躁,不许在这里打架!”眼看这两个男人就要卷起袖子开打,余春来急忙喊停道。开玩笑,这里可是他的家!甭管这俩人谁说的才是真的,也甭管自己到底是不是余莲华和叶霜华的亲生儿子,反正谁也不能打坏了自己的屋子!
“小鱼,你来,让你娘亲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叶霜华终于想到了自己这边还有一个最有利的证据,亲生儿子,抹不去的血缘关系,简直是铁证如山!
妖族向来注重血脉,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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