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桢手腕搭在在他单薄得肩膀上,把他哈欠都吓了回去。
“我家里以前其实摆了一尊,真人比例大小,你知道是什么材质吗?橡胶的,把老外的虬结的肌肉,仿得入木三分,他老爱凑过去搂搂抱抱,还求我不要扔,但我还是给扔了,就为了一尊塑像,他和我置了几天气。我心里想着一定要送他一尊酷炫的、即使不能达到高端智能,至少能遥控它实施简单的指令。我一直在修改结构和电路图。”
裴桢按了临时遥控器,刚才组装完毕的一只玻璃钢面的机械手臂,五指一把抓紧,“咔嚓”一声,迅捷有力。手指用的是高强度钛合金打造,笼着层淡淡的银色哦光晕。
我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很喜欢。
裴桢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可惜,还没送出去,一切都变了。”
裴桢怀疑我跟厉燃走了,那还真是天大的笑话。
厉燃有时一本正经,有时疯疯癫癫,脾气也非常古怪,喜怒无常,让我根本琢磨不透,我对他是又恨又怕,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意跟他走。
他神通广大,总能使出手段逼我见他。
刚开始几次,一见面他就扑过来,无休无止地做。
厚重的灯心绒窗帘掩住了日光,房间里一片昏暗,分不清昼夜,我晕厥后又会疼醒。
他还有很多可恶的怪癖。
他喜欢在我虚脱得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的时候,在我脖子上套上锁链钉在床头,抱着我才肯合眼。
用餐时,当我还有力气拿筷子,他却非要把我箍在怀中,一勺一勺地喂,如果我偏头拒绝,他便强行用嘴含着渡给我。
当他百无聊赖,可以搂着我懒洋洋地在沙发上窝一下午,偶尔吻吻我的指尖、嗅嗅我的头发,起了兴致会按着我给我剪剪脚趾甲,说几个荤段子逼着我陪他大笑。
他酷爱开快车,他是阿斯顿·马丁豪华跑车的死忠粉,同时参加了几个超跑俱乐部,几乎是拿命在玩。
他经常拉着我飞到德国,就为了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体验一把急驰的快感。
公路笔直,两旁悠悠远山和原野像闪电般飞逝,耳边是猎猎风声,激动和恐惧使我产生一种灵魂出窍的迷眩。
他热衷于蹦极,我被迫和他绑在一起,从两百多米的高空一跃而下,恐高让我不得不紧紧抱着他,把脸埋进他胸口,不敢睁眼,但可以无所顾忌地放肆大叫。
的确很刺激,能让我有那么片刻,忘怀所有,把裴桢的背叛和厉燃的卑鄙都丢到脑后,但一旦疯狂结束,灵魂落回身体里,我便会更加清醒,更加痛苦。
关于他,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送我的银片项链。
大概五毫米厚,碎砖镶成lr字样,光华流转。
那天他背着我登上了山顶看日出,山顶云雾缭绕,红日破云而出,顷刻间霞光万道。
他把那条项链挂在了我颈项上,银片晃了晃,看起来像块狗牌,我心里一阵反感,一把扯了下来远远扔了出去。
他罕见地好脾气,自己走过去扒拉开草叶,细细地找。
找出来后,他又给我挂在脖子上,我瞪着他冲他吼“我不要挂狗牌!”
他噗嗤一声笑了,给自己挂上另一条相差无几的项链,亮白的银片上的镶字变成了hz。
他一下双掌撑在地上跪在了我面前“你说狗牌就狗牌吧,我们就是一对最可恶的狗男男,汪汪汪汪!”
他确实是个疯子无疑了。
他警告我不许摘下来,我当时没当回事。
一次我正在办公室里整理投标书,他突然出现在我办公桌前,颇温柔地亲我裸露在外的后勃颈,我握紧了手中的圆珠笔忍耐着。
两刻钟后,他突然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拎起来。
眉头紧皱,咬牙切齿地问我“项链呢?”
我涨红着脸不想理他,他却直接把我推进了卫生间,狠狠地折磨我。
我被他咬得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泪腺都哭得干涸。
反复几次后,我洗澡都不敢将那条项链取下来,条件反射般,一离了它,我就心慌得厉害,直到我死,他都挂在我脖子上。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我已经从“池西”离职了,我和裴桢十五年的感情算是走到头了。
厉燃那次做得特别狠,为了听我叫.床声,他给我戴上了口衔,他一记一记又急又重,我被顶得几乎断气,腰肢像是废掉一样失去了知觉,耳鸣目眩。
事后他用脸摩挲着我汗津津的额头对我说“何兆,我要走了,真想带你一起。”
“你肯定不愿意,不过只是时间问题,你迟早会来找我的。”
他料错了,我是铁定不能去找他了,我在九泉之下,这里连阳光都够不到。
☆、第12章
裴桢白日里又恢复了精英干将的模样,眉眼间看不出一丝秃废和憔悴。
他组了几个局,宴请了几拨国土局的官员,觥筹交错间,他微微笑着,眼睛里闪着热诚真挚,倒真像是遵纪守法,敬业爱国的良心企业家。
然而却在做着最龌龊的事,通过行贿来摆平“池西”手续不全问题所带来的危机。
明明是宋懿一句话的事儿,他却要绕这么大个圈子,费这么多心力,看来高智商佳偶之间的相爱相杀、逗趣调情,常人果真看不懂。
迎来送往忙了半天,接到一个电话,裴桢就立马往宋懿的豪宅赶。
宋懿正躺在花架下的皮质沙发上,左腿打着石膏缠着厚厚的绷带,一头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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