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扬乘兴而来,败兴而回。
走出教室之后,被校园里凉爽的夜风一吹,整个人瞬间清醒许多。
刚才生气的时候,脑袋一热就起身、头也不回地跑了出来,此时,生气的感觉渐渐淡去,陆扬心里难免也有些后悔。
追求曹雪,本来就不是奔着爱情去的,何必为了她一番不中听的话,而放弃了这么一棵水灵灵的大白菜?太傻了吧?
想到这里,陆扬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苦笑。
只是,刚才走的那么潇洒,这个时候如果又灰溜溜地跑回去,不说能不能让曹雪原谅他刚才的行为,怕是从此以后,他在曹雪心中的形象就全毁了,就算以后曹雪能和他走到一起,在心底里,她恐怕也会永远看他不起。
不过,办法总是会有的。
陆扬从多年前就开始坚定地认为,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
快走出校门的时候,陆扬心中已经渐渐有了一个办法。
不过,今晚陆扬是不打算继续去找曹雪了,心里的办法还是明天实施吧!也许,这次的发脾气,还能迅速拉近他与曹雪之间的距离。
想到这个可能会出现的后果,陆扬脸上又出现了淡淡的微笑。
不是怀疑我写小说的能力吗?
明天就让你见识一下,看你还怎么否定我?
……
回到出租屋后,陆扬打开电脑,新建了一个rd文档,点燃一支香烟,回忆了一下之前已经构思好的今晚第二章具体情节,然后就开始动手在键盘上敲打,双手十指弹钢琴似的,肆意飞舞。
时近深夜十一点的时候,陆扬终于码好这一章,加上之前在教室里写的那一章,今晚两章的计划算是已经完成了。
不过,之前的一章是手写的,还需要输入到电脑里。
陆扬不是一个喜欢把今天该做的事情拖到明天的人,去厨房泡了一杯茶回来喝了两口后,就动手照着稿纸上的文字,输入起来。
这一忙活,就又是一个多小时,等稿纸上的三千多字完全输入到电脑文档里的时候,时间已经近凌晨一点了。
写稿写到凌晨一点,对陆扬来说不算什么。
重生前,曾经有那么几年,他的昼夜彻底颠倒,白天在屋里睡觉,一到晚上,整个人就生龙活虎,精力充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的精神反而是一天当中最好的时候。
那几年,陆扬几乎天天晚上通宵坐在电脑前面,就算当天该写的稿子写好了,也不想去睡。
后来,随着年龄渐长,陆扬才改掉了那种很不健康的作息时间。
重生后,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陆扬也不会再熬通宵了。
陆扬微笑着把电脑里面的稿子保存好后,就习惯性地登陆了作者后台,看了一下《末日废土》现在的收藏人数。
陆扬发现收藏人数已经增长到72个。
看来,随着更新上去的字数越来越多,人气增长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是个好兆头。
随后,陆扬又打开了作品首页,发现总点击也增长到528个,推荐票也增长了不少,已经有98张了,眼看就要突破两位数。
“不错!”
虽然写书已经有十年了,但陆扬每一次看到自己的作品人气越长越高,心里还是会忍不住感到心喜。
陆扬把网页往下拉,拉到书评区,看见书评区除了又多了几条广告帖之外,读者新发的帖子也多了好几条,依然都是支持的声音。
《末日废土》还没有被网站推荐,人气还处在缓慢增长的时期,又才只发才两万来字,还属于绝对的新书时期,关注的人还很少,除了真正的读者,还没有眼红的人来书评区捣乱,所以,除非这本书质量确实不行,否则这个时期,书评区基本上会全是支持的声音。
陆扬喜欢看读者的书评,尤其是那些支持的书评。
每一次看到,虽然大部分读者写的意思都差不多,但他每看到多一个支持的读者名出现,心里都会产生一种被人认可的喜悦感。
这也许是身为写作者,仅有的几种喜悦之一。
毕竟,写作的旅程,99的时候,都是很孤独和枯燥的。
不管写作者所写的作品质量怎么样,但每一个章节两三千字,甚至更多字数,总是需要长时间在电脑前面,独自枯坐着,绞尽脑汁写出来的。
像前文所说的一个小时七八千字的码字速度,毕竟只有极少数的才能做到。
大部分写作者码字的速度,能有一个小时两千字的,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很多手残党,甚至一个小时只能码一千字左右,加上动手开写之前,需要找状态的时间,一个章节两三千字,作者很可能就要花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
夜已经深了,陆扬也看完了自己作品的情况,想到明天要做的两件事,就微笑着关了电脑,去洗漱睡觉了。
……
因为前一天晚上睡得有些晚,陆扬第二天早上一直睡到上午八点多,才醒过来,手机里设定的闹钟根本就没有把头蒙在被子里的他叫醒。
看来今天上午的课又来不及去上了。
对此,陆扬也只是随意一笑。
书本上的东西,对陆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一节课赶不及就赶不及吧!
陆扬施施然起床洗漱,然后进厨房掏洗了点米,加了很多水和米一起倒在电饭锅里,准备煮点稀饭喝。
前两天买的豆腐乳还放在冰箱里没有动,就着豆腐乳喝稀饭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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