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走过去,陈三娃不再是陈三娃了,风沙磨去他脸上的稚气和秀气,牛肉断送了他可能的竹竿和筷子,他终于变成玉树临风又英姿勃发的俊小伙儿!
然后这时候,一匹白马,两箱子古书的陈戬,就遇到了一个叫沈珩的心机男。
他多精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长袖善舞,八面玲珑,让你不知不觉就被他套走了底细,还打心眼里把人当无话不谈的知己。
不过他要是真把人当起朋友来,那倒也是推心置腹的,这不,知道陈戬喜欢搜集旧东西,他就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详详细细,好不动听!
而一听到大漠深处有一座古城,陈戬那颗说走就走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于是,当沈珩第二天再来找这个一见如故的朋友的时候,就发现人去房空了。
石月国往北走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陈戬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已经站在满地黄沙之中,极目远眺,再看不见城池村落的影子。
摸了摸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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