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秦修就被轰隆隆的巨大噪声吵醒了,在床上抱着狗东西翻了两下,心说斯汀那老泰迪又在搞什么名堂,结果那噪音越来越吵,他实在受不了了,愤怒地一骨碌坐起来,然后就被窗外的景象吓到了。
直升机的螺旋桨搅得屋顶的雪都塌落下来,裹着风噼噼啪啪砸在窗玻璃上,秦修披着被单下床走到窗边,离旅馆不远的平坦雪地上,一辆白色的贝尔直升机正悬停下来。
阿彻是被秦修直接丢进热水里滚醒的,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秦修就把毛巾和衣服扔给他,自己也低头套着袜子:“快点!老家伙要溜了!”边说还边咬牙,“没胆的懦夫!”
斯汀提着只小手提箱站在旅馆门外,芬奇太太在他身旁,两人拥抱了一下,芬奇太太拍了拍老伙计的背:“我会想你的。”
“我没骗你。”斯汀说。
“我知道,”芬奇太太看着从直升机上小跑下来,喊着“教授我们可算找到你了”的几名年轻人,“但那不重要。”她笑着说。
斯汀跟随学生们走向直升机,躬身正要钻进机舱,身后忽然传来中气十足的喊声:
“斯汀大叔!!”卷毛青年边戴帽子边跑出旅馆大门,“我靠你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了?太不够意思了!”
他跑得很快,中途还差点绊了一跤,斯汀半个身子都进机舱了,忽然又丢了手提箱掉头冲下飞机,螺旋桨没停,斯汀边笨拙地小跑边提高声音大喊着:“我要走了!阿彻!回麻省理工了!”
阿彻也小跑着过去,风吹得他举步维艰,他弓着身子按着帽子,顶风大声道:“你真是麻省理工的教——”
话音被斯汀热烈的拥抱打断。
“阿彻,你真的长得很像我儿子!”
阿彻被老家伙突然哽咽的声音搞得措手不及,拍着老家伙的背:“我知道我知道!你儿子最棒了!”
“可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
阿彻拥抱住对方,他不知道斯汀的故事,但是那个曾经暴躁地敲着他的脑袋的老伙计,这会儿却像个憔悴的老人:“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肯定是!”
斯汀拥抱着他摇着头,声音颤抖着:“他一点都不喜欢地质学,我却强迫他一定要学……”
“因为你喜欢地质学啊!”阿彻笑着说,“所以才想把最好的给他,不是吗?他肯定明白的!”
斯汀抱着怀里的卷毛小子,泪流满面。谢谢你阿彻,谢谢你不怪我,谢谢你明白我。
直升机垂直升起,斯汀低头看着下方的小旅馆,沈彻,秦修,芬奇太太的身影飞速地变小,变成白茫茫雪地上的三个小点,但他知道沈彻还在向他挥手。
因为那个小点看上去一颤一颤的,和旁边两个都不一样。
秦修说他没有回去找沈彻,其实那并不是真相。老教授看着雪地里几乎快要看不见的那个一颤一颤的小点,心里默默地说,你还记得吗,阿彻,小时候我送给你的礼物……
二十年前,他在麻省理工他的个人信箱里发现了一张迟到了三年的明信片,才知道阿彻的存在。那个时候他已经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得回到族群中,去五大湖区做地质调查的时候他找了个时机悄悄转机回了庚林市。
那个时候灵犬镇已经有了第一家连锁超市,可是后山的灵犬山还是老样子,村子的广播室还是高高挂着只喇叭,学堂倒是扩建了,而灵犬庙却破败了,草丛都有一人高了。
中午时学堂下课,竟然都有电铃了,小孩子们一窝蜂地跑出来,他看着那些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身影,想到自己的阿彻,手心都出了汗,他的背包里装满了遥控汽车,遥控直升机,模型飞机……阿彻会喜欢吗?
明信片上的落款是贺兰两个字,他不知道贺兰是谁,又不能问上了年纪的人,肯定多的是人能认出他,只好偷偷去问学堂的孩子。
有个小姑娘帮他指了路,他在村子里悄悄转来转去,没找到贺兰霸的家,忽然听见有小狗狗嗷嗷呜呜叫唤得很凄惨的声音。
声音传来的方向有几个大点的男孩子围成一个圈,他从缝隙里看见一只丁点大的小狗被困在中央,而那个为首的大男孩手里竟然拿着打火机,蹲下来揪起狗崽子的尾巴就要去点。
他大吼一声,几步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几个熊孩子揍跑了,这才看见那只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狗崽子,那是只小金毛,毛却是卷的,他看着努力站起来的小狗,蹲下来拍着狗崽子身上的泥巴和灰,颇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看看,毛都被打卷了,你怎么不变人呢?”
狗崽子奶声奶气地嗷嗷嗷着:“我的毛天生就是卷的……”
说起来这一身卷毛看着有点眼熟啊,他想抱起受伤的小家伙:“那你怎么不变人呢?”
小家伙屁股一别不让他抱,摇着小指头大的尾巴道:“嗷嗷嗷!”我能自己走!
挺骨气的啊,他看着哒哒哒迈着小碎步,抖抖一身卷毛的小家伙,还是很好奇:“你怎么不变人呢?”
狗崽子一下就停住脚步,梗着小脖子嗷嗷嗷道:“我能变人,就是还不熟练。”
也是,他心想,这小东西看起来也就三四岁大……想到这里忽然一个激灵——金毛?!又是天然卷?!“你……你叫什么名字?”他忙上前拦在小狗崽面前,急切又紧张地问,“你爸妈……怎么都不看着你?”
卷毛小金毛嗷呜道:“我叫阿彻,我爸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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