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请控方律师做最后陈述。
陈忍升此时强装镇定地站了起来:证人的证据证人翻供,其证据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原告被陈展胁迫是不争的事实,原告在此案中依旧满足胁从犯的两个特征,请法官明察。
请辩方律师做最后陈述。
尊敬的法官,证人被胁迫作证已经败露了崔益陷害被告陈展的图谋。若事实不能调查清楚,当疑罪从无。如果大家觉得原告有陷害被告的行为,就应该判定被告无罪。这就是司法公正,就是法律的原则,不容动摇。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更要义无反顾的捍卫法律的尊严。
被告最初认罪,是因为崔益以其家人胁迫,如今,被告年仅四岁的女儿还在警方的保护下担惊受怕的惶惶度日,日日期盼着她的爸爸回到她身边!尊敬的法官,请您给出最公正的判决,还被告以公道。谢谢。
陈忍升的手忍不住颤抖。
全体起立。
本案中,原告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根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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