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弗兰克。”诺里斯教授说,摘下眼镜擦了擦,把它摆在桌子上,“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很好的朋友,在……”他又拿起眼镜,细致地擦拭着已经很干净的镜片,含糊地补完了这个句子,“在英国去世的。”
我不安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我果然问了一个极不合适的问题,“我很遗憾。”
“嗯。”他轻轻地发出一个单音节,“我回来之后----我是在1946年春天退役的,如果没记错的话----去了一趟新奥尔良,去拜访他的母亲。康奈尔太太给了我这些照片。她似乎很高兴有人来陪她说说话,不停地对我讲她的儿子小时候是怎样一个‘惹人喜欢的小混蛋’,我总算知道弗兰克的语言系统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了。”
“你同意吗?”
“同意什么?”
“‘惹人喜欢的小混蛋’这一部分。”
“是的,完全同意。”他又微笑起来,我觉得自己短暂地瞥见了二十年前的戴恩·诺里斯,“弗兰克是个迷人的混蛋----让你恨不得把他推进海里淹死但又不舍得这么做的那种。”他叹了口气,收敛了笑容,“我花了许多年才能像现在这样轻松地谈起他,我想念他,上帝,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念他。”最后几句话几乎变成难以辨认的自言自语,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匆忙补了一句:“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知道。”我说,虽然我不是很确定。诺里斯教授更像在谈论一个情人,而不是朋友。我移开视线,看着相架里的“弗兰克”。他的蓝眼睛带着一种恶作剧般的促狭,还有流氓似的满不在乎的神态。我无法想象这样的人该怎么和诺里斯教授和平相处。“最好的朋友”?
“您说您是个工程兵。”我冒冒失失地问,“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刺探,但退伍军人和政治学教授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我以为他会说“这也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但他只是点点头,简单地回答:“这就是杀了弗兰克的东西,政治,国家,某某主义,某某学说----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这里面大概没有多少理性可言……”他摊开手,半开玩笑地说,“反正我就在这里,帕特,掌管着你的期末成绩。”
“那我有可能拿a吗?”
“凭你糟糕的作业和期中考试成绩,不太可能。”
我尴尬地抓了抓头发,没有回答。诺里斯教授把相架摆回原位,站起来,提起他的小公文包。我跟着他走出去,教授锁上门,我们一起穿过阴暗的过道,走进六月份和煦的阳光里。灌木丛刚刚被修剪过,散发出新鲜植物汁液那种略带苦涩的清新气味。我们沉默而漫无目的地走着,诺里斯教授一直看着前方,我却不时打量他的侧脸,很奇怪的是,他在明亮的阳光下反而显得忧愁疲倦。他的额头和眼角都有细小的皱纹,衣领上沾着忘记拍走的粉笔灰。有那么几秒钟,我差点忍不住伸手替他抹去那些白垩粉末,但终究没敢这么做。
“你不会相信的,帕特,刚回国的头两年,我简直是一个神经质的怪物。”诺里斯教授忽然说道,把公文包从左手换到右手,“不愿意出门,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听到汽车喇叭声,甚至咖啡壶的呜呜声都会吓一跳。”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教授眨了眨眼,似乎觉得我的反应非常有趣,“‘战争病’,他们是这样称呼它的。我的母亲一直敦促我去见神父----我是天主教徒,至于现在还是不是我不是很确定----可是那时候信仰似乎也帮不了我,直到我独自搭火车去了新奥尔良。说是去看康奈尔太太,但我把大半时间都花在闲逛上,去看他跟我说过的那些田地和树林,还有夏季巡回游乐场和安东尼舅舅的小飞机。我回到那幢房子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帮着康奈尔太太把两张扶手椅搬到门廊上,我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我觉得他似乎就在那里,随时会从碎石路拐角处出现,或者拿着淡啤酒从客厅里走出来。”
“应该是从那天开始,我就相信他已经回家了。”
我们走到停车场。教授拉开他那辆灰色福特的车门,把公文包丢到副驾驶座上,“好了,你该回去了。”他说,一手扶着车门。
我吞咽了一下,“你爱他吗?”
“是的,他是我的朋友。”
“不。”我费力地寻找着词汇,紧张得喉咙发紧,“另一种……爱?”
他看着我,没有回答。许久,才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去吧,帕特,周末愉快。”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辆老旧的福特从视野中消失。这是我最后一次和戴恩·诺里斯教授谈话,在此之后我许多次回忆起那双似有所语的棕色眼睛,试图揣度他的回答。在撇去戒备、悲伤、温柔和痛楚的浮渣之后,每一次我都更肯定他是在说,对,我爱他。
顺带一提,他最后真的只给了我一个b-,但这没有关系,毕竟米娅已经答应和我去看电影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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