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陆团伙犯罪日益猖獗
中国大陆的黑社会犯罪是在团伙犯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了解团伙犯罪就不会知道中国大陆的黑社会犯罪内幕,因为,团伙犯罪在现代中国社会中已成为犯罪的主要组织形式。
中国大陆大规模地出现团伙犯罪活动,应当说始于八十年代初。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和经济建设的迅猛崛起,整个神州大地复活了。但是,十年内乱遗留下来的无政府主义思潮,羡慕“酒绿灯红”追求享乐腐化的极端个人主义以及旧习惯势力的沉渣,随着西方文化、技术和生活方式洪水猛兽般涌进国门,也迅速复活了。于是,在法制尚未健全的形势下,以流氓犯罪为主流的打、砸、抢、盗窃、qg、传播y秽物品、卖y嫖娼等团伙犯罪迅速滋生蔓延。特别是恶性刑事大要案急剧上升,动辄三四人、十几人乃至几十人的团伙,光天化日之下拦截侮辱妇女等疯狂作案,肆无忌惮,以致许多地方出现好人怕坏人的局面,妇女天黑不敢单独出门,有班不敢上,有事不敢办,人心惶惶,没有安全感,社会舆论雀起。
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同志听取公安部长汇报情况后,拍案而起,严厉指示: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祝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于是,一场由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快查、快抓、快结、重判的大规模“严打”战役,迅速席卷全国。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从重从快“严打”风暴!
这是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大扬警威快刀斩乱麻并引起世界性瞩目的战役性的大行动!
三年“严打”,三大战役。一大批社会渣滓被清除,一批鬼魅魍魉被斩首示众,人心大快,由乱到治,中国大地实现了空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局势的稳定,被世人誉为“七五盛世”。
但是,进入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商品经济大潮奔涌以及动乱的影响,团伙犯罪再度急剧上升。据警方最高权威机构统计公布的数字表明:1988年,全国查获犯罪团伙5。7万个,成员21。3万余人;1990年,查获的犯罪团伙上升为10。5万余个,成员36。8万人;1991年,查获团伙13。4万余个,成员50。7万人;1993年,查获团伙15万余个,成员57。5万余人;1994年,查获团伙20余万个,成员猛增到90余万人……团伙犯罪,不仅逐年剧增甚至翻番,而且多数团伙连续作案,所作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占的比率大幅度上升:1990年,湖南省查获的犯罪团伙中,作案3次以上的占62。7%,其中3021个重大犯罪团伙作案都在5起以上,作案30起以上的竟占34%;安徽省阜阳县打掉的一个犯罪团伙,半年时间作案286起,平均每天作案一起还多。据天津、山东、江苏、湖北、贵州、辽宁、河北、山西等省市警方的典型调查,近年来发生的车匪路霸、流窜抢劫、劫车杀人、贩毒贩枪、流氓伤害等恶性大要案,基本都是犯罪团伙所为,犯罪能量远远高于单个作案的犯罪分子,作案占刑事案件的40%以上,所作大要案高达60—70%以上。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在破获的1135起重大刑事案件中,团伙所作案件581起,占57。2%!
综观全国刑事案件查破情况,犯罪团伙成员在整个刑事犯罪人员中,基本占40%以上,而犯罪团伙涉及的案件,则高达60%以上。尤为严重的是,急剧上升的团伙犯罪许多向着带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迅速蔓延,基本循着团伙犯罪——集团犯罪——带黑社会性质集团犯罪的轨迹发展。从警方查破的大量集团犯罪案件看,哪里团伙犯罪严重,哪里就容易滋生蔓延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发展就越快,哪里社会治安秩序就差,这已成为全国性突出的社会问题。事实说明:中国大陆团伙犯罪在逐年剧增的基础上,正迅速向黑社会蔓延,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再度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团伙犯罪大扫描
犯罪团伙,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组织形式,在《中国刑事侦察辞典》中解释为:“三人以上,为实施犯罪而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是共同犯罪的种类之一。”在中国公安、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具有以下主要特点:a、组织松散,除少数骨干分子外,组织成分不稳定;b、头目、骨干多为惯犯,一般成员多有轻微违法犯罪劣迹,成员间多系伙伴或师徒关系;c、犯罪有一定专业性,既有专门侵害某一特定客体的,也有“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d、活动有一定纠合性、突发性,常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盲目流窜;e、行动诡秘,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对社会危害大,是犯罪集团的雏型。犯罪学家们研究认为:了解中国的有组织犯罪,必须了解团伙犯罪,因为,犯罪团伙、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这三种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集中反映了黑社会类型的犯罪组织萌芽、发展、恶性膨胀三个重要阶段。可以说,在中国大陆没有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的奠基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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