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沿袭隋朝,国家军队实行兵农合一的府兵制。
即农民农忙时在家务农,到了农“闲”的冬季,就不能像现在闲着的农民那样,去玩牌、赌博、串门、打麻将乃至出外旅游······,而要去练兵。这些农民兵也就相当于现在的预备役。
负责领导、训练他们的是当地的最高军事机构,原称是鹰扬府、骠骑府、车骑府等,后改称折冲府,分别冠以所在地名。
(“折冲”出自晋·张协《杂诗》之七:“何必操干戈,堂上有奇兵,折冲樽俎间,制胜在两楹。”“樽俎”是古时盛酒食的器具,“折冲樽俎”意即毋须动武便在酒席谈判中取胜。)
唐朝最多时共有633(或634)个折冲府。根据现国家前期统计的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和285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折冲府比现地区军分区小,但比县人武部大得多。
唐朝历代军队体制及编制都有差异,现以唐初时为例。
折冲府的分布采用拱卫京师、守卫边防的“居重驭轻”的布局,“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主要是关内道261个,占全国总兵府数40%以上;其次是河南、河东道,其他各道府数极少。
由于侧重于拱卫京师、守卫边防,又是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故国家平时“常规军”也就1/4——1/3之间,约二十万左右。
而且,这个“常规军”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常规军!府兵的主要任务是出征作战、到京师长安和陪都宿卫及戍守边防,除作战外,那些京都卫戍部队和边防军及其他现役兵构成的“常规军”,是轮流“番上”(即轮流上岗)的。
中央根据该折冲府到上岗地(主要是到京都地区去担任宿卫任务)的远近,来规定“番上”的组次:距长安500里内,五番,即该折冲府兵分为5组,每5个月轮流番上一次;500里——1000里,七番,即该折冲府兵分为7组,每7个月轮流番上一次;1000里——1500里之间,八番,即该折冲府兵分为8组,每8个月轮流番上一次;1500里——2000里的,十番,即该折冲府兵分为10组,每10个月轮流番上一次;二千里外为十二番······每次1个月,期满后返回所在军府;如派往要冲之地戍守,一般为1年一次。如遇临时征发作战,可按作战时间在战后免去等时的番上任务。“番上”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俱免,但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
(隋朝和唐初都很体恤民力,执行的都是轻徭薄赋的政策,农民的主要负担是“租”、“调”。唐初规定21岁至59岁——这也是服役期限——者,要上缴租调,每人每年纳“租”粟二石,上“调”绢(或绫、絁)二丈,绵三两;若交布则二丈五尺,麻三斤。每年服徭役——义务劳动——二十天;不去者,则按每日三尺绢折纳,叫做“输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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