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语清凉的小手就这样挽在了楚风的手臂上,让得他情不自禁地腾出些暗爽。就像最炎热的天,尝第一口冰淇淋那样。
林欣语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所觉,反而拉着楚风的手臂再催道:“走啊,快点,我要去买菜,我要买很多很多菜。”
楚风:“……”
心叹,看来这丫头真的没有亲自买过菜,甚至可能几辈子都没亲自买过菜……否则,买个菜而已,用得着这么兴奋么?
林欣语背着双手蹦蹦跳跳着走在前面,活像个刚出笼的小鸟,那开心的模样儿,看着就让人羡慕。再加上她美得无可挑剔的容颜和青春火热的气息,更是直接让人迷醉。
“快点,大叔!”见楚风‘慢吞吞’的,她又蹦了回来,嘴里脆叫着的时候,又挽住了楚风的手臂。
大叔?
听到这个称呼楚风差点哭了,先前还是超人,没过个几分钟怎么就变成大叔了?
他才二十三多点,竟然就被人称为了大叔?这是有多显老?
前天还有人说我嫩呢,怎么今天就变成大叔了,差距有这么大吗?
楚风感觉整个世界都暗下来了,再看不到光明的存在。
“大叔,你要多运动了,不然老是走得这么慢。”
楚风嘴角抽了抽,此时真恨不得立刻脱掉这叫他大叔之人的裤子,然后狠狠地给她来个十大板。
当然,他也只敢想一想而已,如果不考虑被人做切片研究的话,他倒也想试一试。
楚风不无羡慕之意道:“你……哪比得上你啊,家里有个游泳池,当然可以天天运动。”
林欣语张了张美眸,然后指着一个方向道:“大叔你在睁眼说瞎话。你这里也有游泳池,哼哼,你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
楚风顿时无言,怎么就忘了这一点。
两人就这般笑谈着走出‘圣府花园’小区的大门,林欣语时而往前蹦跳几下,再蹦回来,时而挽住楚风的手臂,时而干脆推着他走。
这让得楚风的速度不仅没有加快,反而越来越慢。
有林欣语这样的美女陪着一起去买菜,只有傻子才会傻傻地走得快。
菜市场不太远,两人就打算这样着走过去。
不远处一栋高楼里有几个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
这栋大楼就在‘圣府花园’的马路对面,相隔不到五百米的距离,比‘圣府花园’的楼层高,高了大概十层。
站在比后者高的楼层里,可以一眼看清后者一半多楼层的情况,这其中自然就包括楚风所在的房子。
看着在路上‘亲密’互动着的两人,慕容晟的脸色已阴沉为了腊月天,就像结了一层灰白的霜。
他的拳头紧握,牙根紧咬,好不容易才伸手指道:“就是那个贱狗!”
他指的是楚风。
在他不远处站着一个人,不高不矮的个子,整个看着普通至极。
普通的淡蓝牛仔裤,已泛白;白色的t恤衫,有油污;一张大众脸,看不出任何的引人之处,丢在人群里,绝不显眼的那种;头发还算干净,只是明显没有细致打理,洗完之后是咋样,后面就是咋样。
唯一特别点的是他的鞋子,天气有些热,他却还穿着一双黑色的大头皮鞋,绑着鞋带,厚重而笨重。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滴血’?
若不是穿着唐装的腾叔对此人从头到尾都毕恭毕敬、笑意盈盈,慕容晟甚至会以为这是个滥竽充数的骗子!
传说中不少高手都喜欢低调,但怎也没想到此人会低调到这种程度。衣衫外貌普通都可以放一边,为何连他的眼神都如此普通?
自古传闻,凡高手他的眼神不都是特别的吗?
‘一滴血’默默地看着,没有任何表示,直到楚风和林欣语的身影消失在街头,他才霍然转身,转身时道:“这单我接了。”
他的声音也很普通,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慕容晟对他还有点怀疑,遂只是客气地点了点头。
穿着唐装的络腮胡中年则一步一趋陪着笑直送他到门口,若不是‘一滴血’不喜欢别人陪同,只喜欢独来独往,他甚至愿意送他到楼下,再邀到自己家里去,做最高贵宾对待。
门关上,慕容晟皱眉道:“腾叔,你确定他是?”
一滴血来有两三天了,不过慕容晟也是今天才见到他。
络腮胡中年连忙打了个噤声的手势,放低声音道:“肯定是,你别怀疑,免得让他不高兴。”
“他是看在我另一个朋友的面子上才愿意出手的,否则你以为人人都请得动他?他是有钱都不好使的主。“
慕容晟这才安心了些:“那我那个要求?“
“放心,这点他已经答应了,到时会通知你去参观的。“络腮胡中年双目射出些诡异的亮光,再眯了眯,”顺便我也可以去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滴血舞步!“
“那什么时候动手?“
络腮胡中年沉吟道:“再等几天吧,最近局势有点紧张。听说早几天前市里出了件大案子,引起了上头的着重关注。不过警方口声很紧,详情我也没有打探到。“
慕容晟随意着点了点头,什么大案子对他来说都算不上重要。对他而言。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早点干掉那个人,然后把林欣语弄到手。
所以他没注意到络腮胡中年在话语结束时,眼眸内里闪过的那一缕异芒。
……
“哇!好热闹!“
林欣语怪叫着。
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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