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王泽穿越了。
穿越是几乎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人总是喜新厌旧的,厌倦了单调重复的生活。很多人都想换个活法,换个人生。
用爪子拨了拨自己毛茸茸的可爱尾巴,王泽叹了口气。
自己的确喜闻乐见地穿越了。
但竟然穿越成了一只白狐。
我去尼玛的%ap;$@!…
王泽简直想骂人。
这显然是次不怎么太理想的穿越,虽然华夏流传着苏妲己、小翠这样以白狐为主角的传奇故事,但美丽的故事总以悲剧收场,反倒是狐狸精的骂名早已传遍了神州大地。
我可是一个大男人,不想当狐狸精啊!
而最最最要命的是,白狐浑身是宝,毛皮可以做成皮草,心肺又可以做药,如果遇到猎人,或者穷人,那它的下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古人诚不欺我!
当然,他也考虑过,委屈一下自己,给别人当个宠物,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这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要知道,白狐是外来物种,但同时也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约束的。
也就是说,被人发现的话,它固然有可能会被当成宠物养起来,但也有可能被送进动物园,关进笼子里!
这虽然只是一个可能,但王泽绝不愿让这个可能发生!
不自由,毋宁死!
但是他想活。
所以摆在王泽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躲,那就是逃,那就是挣扎。
而令人欣慰的是,王泽不怕热,也不怕冷,体内没有味腺,故而没有体味,胃口非常小,而且除了固定周期性地换毛,他几乎不掉毛发。
这毫无疑问是对王泽的一种保护,只要换毛时注意隐藏,平时夹着尾巴做人,再不挑食的话,那他就不会被轻易发现。
但是,东躲西藏,喝脏水,翻垃圾,和野狗野猫争食,像狼一样的流浪…
这不是他想过的日子啊!
试想,习惯了手机,习惯了电脑,习惯了wifi,过惯了朝九晚五的人类生活,又怎么会习惯以一只野兽的生存方式度过余生呢?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王泽很郁闷,用他的话说,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我想要的幸福生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王泽很郁闷,心情不美丽。
这样的心情,不美丽到了“绝望”的程度。
抬起头来,就好像天空都是阴霾的,空气中跳动着不安的分子,每天的生活都绝望而压抑。
这样的生活,过了不久。
直到有一天,很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黑夹白。
黑夹白是一只哈士奇。狗如其名,它有着一身黑色夹杂白色的柔顺毛发,看得出主人对它很照顾。每天洗澡,所以很干净,看上去很利落。
第一天,王泽窝在公园的草丛里小憩时,黑夹白经过,看了它一眼,然后扭头走了。王泽只是睁开了一下眼睛,没有理它。但他看得出来,黑夹白的目光里,带着欣赏。
第二天,王泽依旧在草丛小憩,黑夹白再次经过,然后趴在地上,看着王泽。
就这样盯了一分钟。
似乎是看倦了,它“汪汪”叫了两声:
“你是谁?”
王泽突然睁开了眼睛,惊讶地望着黑夹白…就在刚才,他发现,他听懂了…它说的话?!
神他妈一只狐狸,竟听懂了狗话?!
难以置信!
王泽按捺住了心中的惊讶,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黑夹白也是一愣,然后“汪汪”地大叫起来:“我…我能听懂你说的话!”
它活蹦乱跳的,异常兴奋,这大概是它表示自己惊讶与喜悦的一种方式。当然作为一只狗,突然发现自己能听懂狗语以外的话,那心情肯定是又惊又喜了。
但这可吓了王泽一跳,这样叫唤,就不怕把人给招来吗?他赶紧低声提醒道:“喂,小声点!”
王泽一提醒,黑夹白就好像被摁了静音键,进入了静音模式似的,瞬间、立刻、马上就安静下来了。过了一会儿,王泽才小声说道:“喂,哈士奇,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是谁?”
对方也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叫我黑夹白就好了,你呢?”
“额。”王泽犹豫了下,还是回答道:“你就叫我阿狸吧。”
他之所以隐瞒自己的姓名,是考虑到现在自己已经不是人了,作为一只白狐,用人名肯定不太合适。
相对来说,用阿狸这样一个名字,既可爱,又有那么点人性化,听起来顺耳又亲近,多少有些俏皮,而且很符合自己白狐的身份,可以说是他最理想的假名了,不用白不用。
“阿狸吗?”黑夹白念叨了几句,又静静地看着王泽,眼中恢复了初次见面时的那种欣赏,总之就是开始直勾勾地望着王泽。这种眼神,搞得他浑身不自在。
“喂,你老看着我干什么?”王泽问道。
“你是狐狸,对吗?”黑夹白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王泽很无语,很勉强地“嗯”了一声,表示肯定。
“真的吗?我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呢,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过。但肤色和你还不一样,电视上的狐狸是火红火红的,你却是纯白色的。”黑夹白很兴奋地说道,就像人类讨论外星人似的。
对于黑夹白引出的话题,王泽提不起什么兴致,仍旧是很勉强地“嗯”、“额”、“哦”应付着。
“对了,你公的母的?
喜欢重生之我是一只狐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