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升起了一股白色的烟气,又好像是云,形状似个大蘑菇。
“神的礼物……神的使者……”格林神父自言自语道。
正当百姓都发呆的时候,有人打了个响哨子,那帮贼人呼啦一下全向城西驰骋而去。
“追!”统制公大喊一声,所有的军队尾随着贼人也向西边跑去。
“快开城门,一路向西!”我好奇心特强,想看看城西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是天外来客啊,是我大丘国的客人!”
百姓的热情度似乎比我还高,我话音还没落,城墙下只剩下于泊烟、二虎和我了。
“于姑娘,一同前往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个火球落到地上了嘛。”
“那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百年不遇啊,错过了这次,估计今生都没机会见到了。”
“那……那就看看去。”于泊烟还是年轻,年轻人都喜欢新鲜事物。
“好好好……大王……赶紧走吧。”二虎兴奋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摆出一副威严的架势,对二虎说:“你就别去了,招呼三虎看看那些倒塌的房屋有没有砸伤人,还有城外的伤兵得有人照顾,还要安抚城里的老弱妇孺,告诉她们发生了什么事……”
“可这都是高太尉的事啊……”二虎皱着眉头说。
“那你就去传一遍寡人的话。”我对于泊烟微微一笑,“走吧,于姑娘。”
“半个昏君!”于泊烟轻蔑地说。
“那我不去了,你俩去吧,回头告诉我什么情况。”我有些不高兴说,“寡人亲自处理后续事情。”
“好好好……”二虎高兴坏了。
“好什么好,贼人还在那边呐,那才是大敌。”于泊烟冒出来了一句。
我点点头,说:“于姑娘所言极是,你说的都对,当务之急要先解决要命的重大问题。二虎,还不快去让金老牵马至西门,并向高太尉传达寡人的旨意!”
二虎苦着脸,悻悻地走了……
“浩瀚的沙漠兮,天地同辉,是我的家乡。
飞驰的骏马兮,血液沸腾,是我的伙伴。
蓝蓝的天空兮,火红的太阳兮,美丽的姑娘兮,温暖我的心房。
……”
“你唱的没一句在调上,难听死了。”于泊烟在我身后说。
我猛地一拉马缰绳,玉兔前蹄抬起,嘶鸣了一声。吓得于泊烟赶紧抱住了我的腰,感觉有两个硬邦邦的东西顶着我的后背。
“你干什么?”于泊烟气愤地嚷着,锤了一下我的背,这姑娘家的手劲挺大。
“马受惊了,有条蛇过路,足有五尺长。”我撒谎道。
“在哪里?我没看见。”
“钻进沙子里去了。”
“胡扯,这次暂且饶你,如有下次,你跑着走,我骑马。”
“你这人疑心太重,竟然不相信寡人。”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驾——”
忽然,我想到一首歌,于是唱道:“美丽的夜色多沉静,
草原上只留下我的琴声
想给远方的姑娘写封信
可惜没有邮递员来传情
等到那千里雪消融
等到那草原上送来春风
可克达拉改变了模样
姑娘就会来伴我的琴声
来………”
“这是吟唱的不错,我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旋律。”于泊烟说。
“那是……”我没往下吹牛,我心里明白没法和她解释清楚,因为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唱这首歌。
日近黄昏,沙漠呈现一派金色。小风吹着沙子涌起层层皱褶,如同湖面上的波纹,一直延伸到远方。
我不禁诗意大发,背了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这是唐代王维的《使至塞上》。”
我挠了挠头,心说:“活在唐朝以前就好了,那寡人就成了诗仙、诗圣啦。”
“于姑娘,有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我转移话题道。
“你是国君,有什么话不敢说?”
“那寡人就问了。”我清了清嗓子,呲着牙,不好意思地说,“于姑娘可婚配否?”
“尚待闺中。”于泊烟回答的挺淡定。
“那嫁予寡人可否?”我的心脏开始加速跳动。
“嫁给你?有什么好处?”于泊烟不愧为将门之后,大大咧咧,对儿女之事并不避讳。
“丰衣足食!”
“大王的家风是勤俭朴素,如果本姑娘想穿金戴银怎么办?”
“自己掏钱买啊。”我来了这么一句,是本能反应。
“吝啬,还不如嫁给富商。”于泊烟忿忿地说。
“你嫁给我,可就成了王的女人!”
“你是什么王啊,你的女人还得自己掏钱买金银首饰……”
我说的是实话,但无言以对,我这王当的也太磕碜了点。
这时过来一群士兵,我急忙问他们:“你们这是去哪?”
“回城守卫。”一个突骑校尉答话道。
“那贼人呢?”
“跑了,不知去向。”
“还有,为何见了寡人不行礼。”我瞪着眼睛说。
突骑校尉跳下马,抱拳作揖道:“请大王恕罪,卑职有眼不识泰山,且盔甲在身不能下跪。”
“记住寡人这张脸,赶紧回城去吧。”
“是大王!”突骑校尉说完骑马走了。
“大王,心眼不错。”于泊烟说。
“这就对了,嫁给寡人,寡人会很疼你的。那些土豪都妻妾成群……”
“你难道不想有个三妻四妾?
喜欢阴火虫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