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是怎么了?难道是可怜自己?又碍于双方家人的面,不好拒绝他的借宿,才把自己当一条流浪狗一样的带了回来。如果这是施舍,那他宁愿不要也罢,睡天桥底下也总比在这天天看人脸色强。
做人要有骨气,不是吗?
与其天天点头哈腰,天天看别人脸色,还不如挺起胸膛,大摇大摆、无所顾忌地走在大街上,即使自己身上只有几十块钱,即使身上的衣服几天没洗,那又如何?这样的日子又能重复几天?深圳这么大的地方,他相信面包是会有的。
本来她就不是自己理想的对象,是家里人,非得要把两个人拧在一起的。
此刻她的表情,她的这一架势,不是更令自己反感吗?
也许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向家人摊牌,告诉他们,这女人是如何的自私,反倒可以永绝后患。这样一想,心里反而有一种塞翁失马的感觉。
陈淑芬没有再理会眼前的吴传宗,一阵河东狮吼之后,脸色又恢复了正常,坐回了书桌旁。
吴传宗挪了挪屁股,想站起来,他宁可睡天桥底下也不在这住了。
“把这道题做完了,做不完不许吃饭。”可他都还没站起身来,陈淑芬又将一份稿纸塞到了跟前。
“做不完就不许睡觉。”陈涉芬突然想起刚吃过饭的,又将吃饭改成了睡觉。
吴传宗接过那份稿纸,皱了皱眉。是两份打印好的a4纸,上面密密麻麻的,看样子应该是她厂里的产品型号,都是一些英文字母开头,后面跟着一串数字的。
这不是故意整人吗?吴传宗心道。你们厂里的东西拿来让我做?我连这些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
他也更加坚信了自己的猜测。原来自己就是一条正蜷缩在垃圾堆里,瑟瑟发抖的流浪狗,因可怜才被人带回圈养的。
狗都不食嗟来之食,何况他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不会!”吴传宗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稿纸扔到了桌面上。拎起自己的包,一个既潇洒又漂亮的转身,拖着自己的瘸腿大步流星地朝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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