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
剑与剑互相撞击的声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悦耳,非要比较起来,就好像是铁匠在打铁一样,枯燥,机械,并且嘈杂。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此刻两人都穿着标准的比武装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还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唯一不同的是两人所选择的武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足,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一定。
但是就算再怎么脆,铁终究还是铁,至少一场战斗不会让它夭折。
因此,就装备上来说,马格努斯是有优势的。
但是局面却是对他压倒性的不利。
欧罗巴与中国并不同,中国自从发现了刀这种便宜好用的武器之后,剑就开始逐渐丧失了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只能作为身份荣誉的象征使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武器就是剑,只有剑,这几乎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理。
因此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实用剑术,从战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就好像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招呼,一点骑士精神都没有。
即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须要有盾牌,否则结局必然是一死一伤——即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很危险呐。
真的是很危险,真剑比武的危险性不用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窟窿!
更不用说,勒菲弗尔这个呆子,每一剑都是直冲要害!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里面,英国曾经全面禁止任何比武活动,原因就是真剑比武死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足够的有经验的战士使用了。
因此,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冷静的判断哪里要防,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只是苦了身旁的奥德加,不仅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什么万一的时候舍身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准备的。
“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我认输。”
再一次的招架住勒菲弗尔的一次攻击,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刻,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动作就有投降的意味。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自然就不好再追击,漂亮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这个笨蛋,连放水都不会——”
看着勒菲弗尔潇洒至极的收剑动作,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能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里面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而且是放的大水,洪水。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洁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知道这个爽一爽是个什么意思,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于是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什么娱乐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得,那就比武。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到现在,两人基本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消耗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什么练剑的天才,不可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相比,勒菲弗尔这样做,明显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觉到屈辱就是了。
因为勒菲弗尔真的是一个很单纯,很简单的小伙子,在比武上放水,就已经是他表达善意的一种方式了。
既然别人都已经表达了善意,那对于本来就想着要和勒菲弗尔搞好关系的马格努斯来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
为什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这样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轻率领这支骑兵了。
他是在安排后事。
恐怕路易七世自己也隐约的有所察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轻时那么澎湃;死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但是他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法兰西王国的唯一继承人,菲利普王子还没有成年。
因此,他就需要安排几个人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马格努斯早就听说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姻,这次联姻将在菲利普成年之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妆,再加上身为菲利普舅父的香槟伯爵和一向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至少,就算可能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还有翻盘的机会。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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