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在旁边等了很久,等雨小了一点后才开始。她的口袋里,藏着一把刀和一盒火柴,她的一双细细的小手上,提着一大桶汽油。
一切,都是要来个了结的。
那次,她遇见了一个小男孩,她请他吃五仁月饼。
五仁月饼,是她最喜欢吃的月饼。
当然,也是因为楚仔喜欢吃。
但是她没有因为这个小男孩改变她的做法和想法,做了就是错了,命是用来偿还债务还是用来结束生活的,这个安文宜思索了很久,却不是为了她自己而是为了楚仔,或许,楚仔的命就是用来偿还这两件的。
11.
她杀了白纸,一刀毙命,那个替她求情的女人。
该死!
她杀了楚舟舟,一刀毙命,那个她心爱现在已经痛恨至极的男人的孩子。
该死!
她杀了楚潇潇,一刀毙命,这个随便用她闺蜜名字命名的孩子。
该死!
她锁了楚仔,手脚麻利,不为什么,在他的大腿跟重重的刺了一下,又刺了一下,她以为她会心软,但是她不会,永远不会,对这个该死的男人。
她知道这是在杀人,但是她控制不住,她处心积虑十一年得出的成果,得出的计划,她知道杀人要偿命,所以她没想过要活下去,从来没有,她的心已经碎了,碎的连渣的不剩。
她放火烧了一切,她感觉第一次这么自由。
但是,错了就是错了,有些过错,没法弥补。
算灼灰烬(完)
无病之灾(1)人生一见
很久以前在美国,邮箱上有一个朋友说,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死亡之话并不是曼珠沙华,也不是水晶兰,而是茶靡花。茶靡花代表着末路之美,曼珠沙华代表死亡的永恒,是永远的展现死亡的美。而茶靡花则不同,代表的是最绚烂最精彩最令人刻骨铭心的美,就像是昙花,昙花一现,美不胜收。
因为短暂,所以被人铭记。
林诗彤回国的时候,那个给她发邮箱的朋友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听说是工作太劳累血压狂飙昏倒了。
林诗彤并不急着去看他,因为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
躺在酒店雪白柔弱的大床上,林诗彤发现自己的脚都快断了。一脚踢掉紫色的高跟鞋,她看了看脚,由于长期穿着高跟鞋,她的脚都快要变形了。
她也没怎么管,哀呼一声就睡晕过去了。
再次醒来,是酒店的服务员叫得,说是晚餐时间到了特意叫她去的。林诗彤有一个减肥计划,已经执行三年多了,现在差不多很瘦了很瘦了^_^。
晚饭她一般不吃,啃点水果就完事儿了,她的一日三餐十分营养。
但最重要的还是皮肤啊,敷点面膜再打个盹,敷完之后洗洗澡换换衣服去看朋友。人雷烁才不想她这样呢,他就属于那种每天坐飞机坐的耳膜的充血的那种,工作狂都比他好多了,他就是工作疯疯魔。
人大年三十牵回去一个媳妇,他大年三十还打着光棍满天满地陪电脑,都说工作狂跟电脑是双生子,他跟电脑都成连体婴了,走哪跟哪,没了居然连u盘都备着。
对于一切情况对雷烁都不是问题。
林诗彤特意看了看表,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三分,她还困着,敷了面膜就真的打了个盹。
到了六点整的时候是林诗彤自己醒过来的,面膜早就已经干的不能再干了。她把面膜打了一个团潇洒的扔进垃圾桶里以后解开衣带去洗澡了。
其实她觉得酒店的设施挺不错。
她是两手空空去看雷烁的,朋友之间嘛,买点口香糖意思意思得了。她也没穿高跟鞋,朋友之间嘛,不穿拖鞋就不错了,何况她脚还伤着呢。
雷烁躺在充满消毒水味,又宽敞又白净明亮的病房里,不过病房还真的是一个白,除了几盆盆栽,还有蓝白条纹的挂布和病服,其余都是白色的。
林诗彤开玩笑道“这挺适合你的,白人”
雷烁是土生土长货真价实的东北汉子,就是有一副怎么晒都晒不黑的体质,军训那会儿实实在在受到了全体女生的嫉妒和羡慕。
雷烁说“我不叫白人,我叫雷烁”
林诗彤顺手捞了一个通体鲜红的苹果,说“我知道,你这体质是挺雷人的”
雷烁说“我是病号,你抢病号的东西吃太不道德了”
林诗彤干脆脱掉鞋,抬起脚来给他看,一副你是不是傻会不会关心人的姿态,居高临下地问他“你是病号我是伤号,咱俩虽然算不上一母同胞但好歹同病相怜是不是?听姐一句劝,安心养病,我也安心养伤好不好?”
雷烁吐槽道“我今年三十岁你今年二十九岁我管你叫姐我又不是脑子伤了,就是飙血压了而已”他换了一个姿势躺了一会儿,又说“你怎么回中国来了?不是说华尔街很适合你吗?”
林诗彤说“我爱国”
雷烁像是看一个傻子
喜欢小豆仔所遗忘的过去的过去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