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忘记那张字条,瘦金体,很好看,他知道那是谁的字。上面写着:唯应遥料得,知我伴君行。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邂逅相遇,与子皆臧。
他很早之前就背过这首诗,可直到他二十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它的意义。
他更不会忘记,在很多个瞬间,他都有种冲动,想用自己学习的语言写一张字条给那个男生——
liebe auf den erk。
一见钟情。
他听到吴邪还在问他:“为什么要选第二条路?”
他忽然觉得心中明净,于是他认真地告诉他原因:“因为我喜欢一个人。”
顿了顿,他又说:“我爱上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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