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条狗跑远了,那狂奔的人也不见身影,两个人才回神,都觉得那人要被那狗咬个半残。
又东拐西拐,狂奔了半个小时,余茂确定两个大汉找不到他,瘫坐在没人的墙角,从身上摸出一把枪来,运气不错,他从一个大汉身上摸了把枪,另一个大汉身上摸了一个弹匣。
关键时候保命用,弹匣里有三十发子弹。
余茂把枪装到外套内兜,不一会儿,大狗跑了过来,余茂揉揉它的头:“宝贝,做得好!”
大狗蹲坐下来,甩了甩头。
余茂仔细看了看它,纳闷地看向它的眼睛:“你的眼睛发红,但是好像不是红血丝。”
是一种剔透的红,还有这体格,有些偏大,这只狼狗身上灰扑扑的,也看不出来原本的皮毛颜色,才两天,似乎肉眼可见地又长大了,本来普通狼狗体型就不小,站起来能有一米三,余茂一米八左右,这狗长这么大,站起来能有一米四五,而且似乎这只狗有变异的倾向,余茂担心那个队伍不肯带着这条狗。
明天早上就出发,他去找那个队伍,怕这条狗引人注意,让那两个被偷了枪和子弹的人追过来,就让狗待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来寻它。
余茂紧了紧外套,乱七八糟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脸,垂着头的样子猥萎缩而卑微,让他和那些苦苦求生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他可不就是个苦苦求生的普通人,但就算尊严被踩到泥里,他也有股踩不弯的求生欲,他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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