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九月中旬,她生活的南方小镇天气正舒爽呢,没想到这里却冷得犹如初冬。
她身上还披着那间黑色风衣,只是下面被她临时套了一条肉色丝袜,脚上的细高跟因为气温很低,变得硬邦邦的。
她原地跺了跺脚,手指哆嗦地摸出手机看了一眼,还是没动静。
不是说有人接吗?她等了十五分钟了,虽然时间不算长,可是她冷啊!
特么牙齿都开始打架了!
终于就在她失去所有的耐性,准备给方叔叔打电话的时候,一辆墨绿色的军用卡车远远驶来。
傍晚的天空染着青黄色的雾气,视野不清晰。整条道路碎石乱布,陶然紧紧盯着军用卡车,希望它能飞过来。
车刚停稳,驾驶室就跳下来一个矮个年轻士兵,身材瘦小,脸色红呦呦的,还蹭亮。
看到陶然,他招了招手,不好意思地笑了,“前面塌方了,耽误了一点时间,我叫王嵩,是专门来接你回站里的。”
“嗯,陶然。”她应了一声,毫不客气地拉开了后排的车门,一头钻了进去。
天气太冷了,再多一句话她估计都说不利索,卡车底座高,她拉着扶手,用力一登才蹿了上去。
原以为后排是空的,上车的时候大衣碍事,她直接撩到了身后,白花花的两条腿直接露到了大腿根。
等到终于爬上车,她就傻眼了,里面竟然还坐着一个人,一个男人。
男人穿一身黄棕色的沙漠迷彩,帽檐压得很低,但是陶然还是看到他浓眉之下漆黑的眼睛,眼窝很深,衬得双眼黑而亮。
双臂卷起了半截衣袖,露出了古铜色的肌肤,他坐姿挺拔,一双长腿弯曲地撑在地上,身子微微前倾,看来他似乎要过来帮忙拉一把的,没想到陶然这么猛,直接蹿了上来。
他目光很深地盯着她,眼底是微微的诧异,还有一丝丝惊|艳。
车里气氛骤停,陶然愣了愣,触到了男人眼底的复杂神色,也没慌,淡然地坐了下来,然后顺势把大衣重新撩了回来。
王嵩刚才去了一趟小卖部,买了一盒烟,这才匆匆上了车。
回站里还要三个小时的车程,抽根烟提个神。
他一上车,感觉车里气氛有些不对,莫名诡异的安静,于是干笑了两声,“那个,忘记给你介绍了,这是秦世,我们队长。”
“你好,陶然。”陶然伸出手,盯着男人直勾勾地看,权当刚才什么尴尬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秦世,欢迎。”他说话的时候,陶然有些走神地盯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长期以来,或许是天性或许是职业习惯,陶然对细节的东西有股子神经质的专注,况且,她一直觉得那是男人身上最性感的一块骨头。
他的手有些粗糙,尤其是虎口的位置,大概是经常摸枪,起了厚厚的茧子。
陶然却恰恰相反,她的手柔滑细腻,带着南方姑娘特有的水嫩,再加上她身材偏瘦,所以手指纤细,柔弱无骨。
当两只手象征性一握之后,两个人再次陷入了沉默。
陶然:果然跟自己想象的一样,粗糙,温热,宽大,有力,所有关于男人手掌的想象,他全部符合。
秦世表情比较淡然,但是心里还是深深地震撼了一下,或许是之前没有在意,又或者是从来还没有遇到过,还没有哪双手让他这么……印象深刻的。
碰触的时候,竟然感觉连身体都悸动了一下,那种说不出的柔腻像是最轻柔的春风,撩得人心里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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