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地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秦朗?”
男人回过头来,漂亮的眼睛瞪得老大:“小辰?!!”
他看起来比我还吃惊。
“你什麽时候回来的?”今年是什麽日子?怎麽大家全往x城跑,“亦晨知道吗?”
他脸上些微的尴尬。
“小辰,他是谁啊。”陆风用有点嫌弃的表情皱著眉上下打量他。秦朗这种孔雀型的男人是他最不感冒的。
俊朗的面孔迅速变了五六七八变,突然跳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肉麻兮兮地凑上来:“小辰,这两年你过得怎麽样,我挺想你的!”
你找死啊!
连我都不敢扯陆风尾巴,他倒是想蹲在陆风头上撒野,真不知道那颗徒有其表的脑袋都在想些什麽。
我比他还温柔还肉麻地笑了回去:“是吗?我过两天正好要去找亦晨,你说的这些话我会一字不漏地转述给他听的……”
话没说完他就脸色发绿地倒退两三步缩到一边去了,看向我的眼神有点哀怨。
“有空去看看亦晨吧。”这些话不得不说,“他瘦了好多。”
秦朗用更哀怨的眼神看了看我和陆风扣在一起的手。
“这小子就是亦晨的那个?”陆风难以置信,“有没搞错,花孔雀一样的……”
为了加强印象分我习惯性地要加上那条咒语:“我以前常常和他……”
“恩?”
一滴冷汗从头顶淌下来:“没什麽……”差点一失言成千古恨。
亦晨的band演出当晚一看见弟弟上台那别别扭扭腿脚不灵便的姿势我就知道秦朗已经得逞了。这家夥手脚真快。
演出是在沈超的酒吧里举行的,来捧场的人还不少,其中自然包括我们抱著大束鲜花坐在最靠近band的位子笑得一脸花痴的秦家大少爷。
秦朗那股肉麻劲连我看著都脸红,不知道弟弟怎麽受得了。
对摇滚半窍不通只能听得出很吵的陆风索性坐到吧台去喝酒,沈超和亦晨的学姐一脸好奇地挨到他身边搭讪。难得他们和陆风能谈得来,我就放心地专心致志欣赏弟弟抱著话筒在台上做猛烈甩头状。
事实证明我只有把陆风拴在腰上才是安全保险万无一失的。
演出结束我刚要去跟笑得幸福满足无比的秦朗说两句话,就被人从背後抱起来扛出酒吧,直接塞进计程车里。
可怜我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丢到酒店的大床上折磨得死去活来。该天杀的这个混蛋又没有润滑,还粗暴到极限,最要命的是还持久……
“你是不是对他还余情未了,恩?因为被他伤头了心才泪走s城,这麽说我是备用的了?他碰过你哪里?这里,这里,还是这里?要不就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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