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如今的年轻人喜欢的东西,他实在学不来,经济公司便想了另外的招——找噱头,挣版面。
而这个版面,挣的就是自己的徒弟兰俊的。传闻一开始传到兰俊耳里时,兰俊只当是个误会:什么不尊敬前辈,对老师恶言相向,红了之后就忘恩负义等等……
可后来张华方跟自己就断了联系,二人在外相见,仿佛从不认得。
起初兰俊当张华方在避嫌,联络几次却没有回音时,这才渐渐猜测到了一些□。当钟华将调查的消息告诉他,卖给媒体的假情报就是从张华方那里出来的时候,兰俊觉得娱乐圈再没有可信任的人了。
谁都可以成为朋友,也谁都可以轻易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他人。
不为别的,成王败寇,优胜劣汰而已。
兰俊并不怪什么,他的脑筋不会想太过复杂的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他认为这就是娱乐圈的规矩。
既然这是规矩,那么栽了跟头没什么,重点是怎么坚持自己,然后继续走自己想走的路。
当明星虽然不是兰俊的梦想,可他喜欢唱歌,喜欢站在舞台上别人崇拜着自己,爱慕着自己的感觉。既然喜欢,那就去做,没什么多考虑的,所以他也不再拘禁着自己,奉行着优胜劣汰的想法一路走到现在。
工作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歌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其他的,都和自己无关。至于什么礼貌不礼貌,那都是人云亦云的,真正礼貌的人,并不在乎对方如何回应自己;而在乎的人,都是希望他人能回报自己的。
进了化妆间,吴真说先去给钟华打个电话。
兰俊很快就恢复了精神,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有,闭着眼让化妆师上妆。
蒙峰坐他旁边,半眯着眼看着对面镜子里的人。
“白氏是什么?”他张口问。
“嗯?”兰俊闭着眼,并不知道蒙峰在盯着自己看,“你说白氏集团?他们总部在纽约,在全球一些地方有分公司,主要混娱乐圈的,大型赞助商投资商,老板姓白,是个美籍华人。”
蒙峰想了一会儿,“奥金卡最佳电影et奇遇记是他们赞助的?”
“噢,没错。”兰俊刚一点头,被化妆师扳住了下巴,“他们赞助的大电影很多,近几年才进军国内,听说分公司的ceo是白氏最小的幺子,中文名叫白烨,英文名叫什么……jc的……”
说着,兰俊又笑,“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啊,平常不看新闻?”
“不太感兴趣。”化妆师绕到蒙峰脸前,微微弓身,给他描眉。蒙峰盯着那化妆师胸口的小花看了一会儿,“我的世界里只有音乐。”
兰俊笑起来,“看出来了。”
蒙峰似乎不太明白有什么好笑的,目光又移到化妆师金色的纽扣上,“你的嗓子我很喜欢。”
“……谢谢。”
兰俊这边的化妆师手脚快,已经定好妆了。兰俊站起来,凑近到镜子前伸手拨了拨头发,“有啫喱吗?”
蒙峰:“什么?”
“哦不是说你。”兰俊接了化妆师递来的啫喱,抹了点在头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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