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他听说长安新开了一家店,里面卖一种叫**叉骨的东西,非常非常好吃,就决定去尝一尝。然而到了李氏炸鸡店门前,发现排了五个长长的队伍,每条队伍都有好几十人在等,程处默和他老爹程咬金一样,暴脾气,没耐心,就直接插队去买鸡叉骨,没想到那个叫做张余的混蛋不卖给他,因为他没排队。
程处默怒了:“老子吃东西从来连钱都不给,你还让老子排队,逗你爷玩呢?”于是乎,他一巴掌把张余给扇飞,然后开始砸店,事实证明,砸店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让他不愉快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不过当他砸得正爽的时候,店主来了,店主是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一来就大言不惭地说看自己不爽,还骂自己是狗熊,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不怕死的家伙了,他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骚年,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混世魔王的传人。
于是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过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四的骚年真的好厉害,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都很快,力气也大得出奇,好在这骚年似乎不太会打架,不然自己还真有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两人打了一会儿,程处默渐渐占了上风,用胳膊锁住李浩的脖子,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得意无比地道:“怎么样,认不认输,认输的话就跪下磕头叫爷爷,爷爷便饶了你!哈哈……”
“想得美!狗熊!”李浩倔脾气上来了,拼命去扳他胳膊,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嘿,不识相的东西!”程处默怒哼一声,加大力气,李浩顿时感觉气都喘不上来了,拼命挣扎。
“叫爷爷!快叫爷爷……”程处默大声喝叫。
就在他得意非凡的时候,忽然感觉下身一阵钻心之痛,立刻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松开了李浩,当他松开李浩的时候,周围所有人才知道原因,只见李浩的右手正抓住程处默的命根子,那是一个极度羞耻的姿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
“放……放手!”程处默怒视李浩,惶急痛叫。
李浩双眉一挑:“叫爷爷。”
“去你……啊——”程处默一句话都没骂出口,李浩右手一用力,他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撒手撒手,快撒手……”程家的狗腿子们见状纷纷冲过来包围李浩,大声喝叫,“你知道眼前之人是谁吗!”
“管你是谁,无缘无故砸老子的店,还有理了!?”李浩冷哼一声,右手一松一紧一松一紧,程处默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惹得街上看热闹的人哄笑不止。
“混账!你找死吗……”程家的狗腿子们又气又急,很想上前帮忙,然而程处默的“把柄”被人握在手中,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谁知道眼前这愣头小子会不会做出让人想不到的事来。
“赔钱!”李浩大吼一声,同时右手用力一拽,程处默惨叫连连,“啊!赔!赔!我赔钱!”说着伸手进怀里掏出七八个银饼,每个都是十两重。
唐朝的银子一般加工成银鋌或者银饼,如果未经过加工,那就是碎银,碎银的成色一般比银鋌和银饼低,所以兑换的时候,价格也不如银饼和银鋌。
李浩伸手接过银饼,冷哼道:“才七十两!不够!”
程处默瞪眼惊叫:“七十两啊,足够了呀。”
“我说不够就是不够!”
“可我身上就这么多了!”程处默哭丧着脸回答。
“打欠条!”李浩转头对金巧云道,“拿纸笔来!”
金巧云在地上找了许久,找到了记账用的笔墨和纸,拿来送到李浩面前,李浩让她给程处默,程处默无奈接过纸笔,问:“写多少?”
李浩想了想:“一千贯!”
“啥!”程处默瞪眼大叫,“你强盗啊?”
话才出口,他立刻发出**的尖叫,难以想象那尖锐的声音是从这狗熊一样的身躯里发出来的,看来李浩这一下捏得不轻呢。
“写不写!”李浩冷声问。
“写,我写,就写一千贯。”程处默诺诺连声,生怕李浩再折磨自己,赶忙拿起纸笔,唰唰唰地写起了欠条。
写完之后,李浩拿过来看了看,好丑的字,不过似乎比自己的字好一点耶,这让李浩很不爽,自己明明这么帅,怎么写的字比这只狗熊还难看,还有,这名字真难听,程处默,程处默,程处默……
李浩越念越觉得耳熟,越念越觉得心惊,最后阒然变色:“你是程处默!”
他一激动,手中不知不觉地就加大了力气,程处默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两眼一翻,忽然瘫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程家的那些家仆见状纷纷惊呼着跑了过来,连声呼唤程处默,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李浩愣在原地,傻眼了,他想起来程处默是谁了,那是程咬金的嫡长子,将来继承程咬金爵位的那个家伙,自己居然把混世魔王儿子的蛋给捏伤了,他无法想象程咬金会怎么对付自己,程咬金跟房玄龄不同,房玄龄是读书人,斯文人,人家是讲道理的,你跟程咬金讲斯文谈道理,唉,别搞笑了。
就在这时,店铺外传来一阵喧闹之声,接着就看到一群衙差排开人群冲了进来,足有十几人,领头之人进来一看被砸烂的店铺和躺倒在地的程处默,心头一颤,程处默可是长安有名的纨绔,他混迹长安这么多年,还是认得程处默的,赶忙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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