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没有什么好玩好吃的,荀玉卿呆了两三日,便决意出城去了。
跟卜旎一块儿逃跑那几日,荀玉卿总算学会了怎样骑马,虽然还不精通,但好歹算是会骑了,便在马市买了匹性情温顺的马儿。一路牵出城外去。出了城,就是一片荒野,有些地方倒已形成树林,但多数空空荡荡的,莺飞草长,一眼望不到边缘。
荀玉卿骑在马儿身上,倒也不急切赶路,这天下之大,无他不可去的地方,眼下在这个世上,于他而言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早先在客栈里荀玉卿已经问过老板路程,古人虽不远游,但自有到处做生意的行脚商人跟旅队,他们走得是官道,荀玉卿虽不与他们一起,但远远见着人烟,便跟着踪影行走,自然不会迷路。
以前呆在家里头,并没有真正用双眼见识过天下之广,赚了钱只够平日吃喝用度,更何况那时候只觉得旅游麻烦,倒没想到穿越后,反而能悠哉悠哉的静下心来好好的旅游一次。
也不知道走了几日,荀玉卿有时候骑马,有时候马儿驮得累了,他便下马来牵着马儿走,夜深偶尔也觉得孤寂,便不由得想念起卜旎的吵嚷跟呱噪来。人终究还是要有朋友的,若没有朋友,那实在是一件太寂寞的事情了。
这一趟孑然一人的旅行,还没走几日,荀玉卿已迫切的想见到能与自己交流说话的人了。
长得足够美的人,运气不是太好就是太坏。
辛夷的运气不大好,荀玉卿的运气却不怎么坏,所以他很快就在这荒野之中见到了能够说说话的人,这个人不但是他的熟人,还是他的朋友。
荀玉卿的朋友不多,卜旎刚走,柴小木绝不可能出现在此,所以只有一个人——岁栖白。
与岁栖白所同时出现的,似乎总不是什么极好的天气,初见时外头刚下过雨,第二次见面时正下着雨,这次倒好,天气阴沉,瞧着好似快要下雨了一样。
荀玉卿当时撑开了伞,他早早买了,有备无患,没想到真能用上,伞不大,他一手撑伞,一手抓着辔头,小半偏着马儿,大半遮着自己,这几日无人可以聊天解闷,他已学会了与马儿说话的绝技,便絮絮叨叨道:“伞买小了些,只能保我一个,你身子骨要硬朗些,便当洗洗澡,待到了客栈,我再让小二给你上些好吃的,你说好不好?”
马儿自然不会说话,也没有灵性到能听懂荀玉卿说话的地步,只是听见好吃的时下意识抖擞了一下精神,极快活的打了个长长的响鼻。
总归不管前头的话它听见听懂了没有,后面那句它是听得再清楚明白没有了。
荀玉卿这几日与它也多少有些感情了,便笑着摸了摸它的脑袋,多多少少有些能理解现代时那些养着猫猫狗狗当心肝宝贝的猫奴狗奴那种喜爱的心情了。
他这头一低,还未来得及抬起,便感到一阵寒光迫来,眼睛余光一瞥,竟被闪得生疼。荀玉卿自然也不必抬头,他直接将身子矮下,伞儿收起,待再起身时,伞面与马头都已被一柄利刃斩去了大半。
马血喷涌尤热。荀玉卿已经抖开了腰间的链剑了,他这本是剑,对方也瞧得一清二楚,俗话说得好,一寸短一寸险。对方算准了距离,硬是万万没料到,这一柄利剑,还能抖做成条灵蛇。
荀玉卿的链剑抖开来长得很,就与一条寻常的长鞭也差不多,但寻常的鞭子可不会带着刃。他腕上稍稍使了点儿劲,如长鞭般挥出,正打中那人胸膛,力道虽是不大,但当胸乃是要害,碰上岂还了得,更何况荀玉卿的链剑好似长了眼睛般,一圈一圈,顺着胸膛缠上脖子,利刃拉扯,当即勒住了那人的脖子,勾拉出血肉来。
“好小子!跟我耍威风,你敢杀我的马,当我不敢要你的命么?”荀玉卿冷笑了一声,战势瞬息之间便换了主次,马儿已经倒地,荀玉卿也将对方勒得伤痕累累,就好似巨蟒缠断了硬骨头的猎物一样。
荀玉卿转头看了看那匹马,心中不忍,便又将头转了回来,愤怒之情忽生。行凶者本是不言不语,这时倒连连冷笑了三声,只道:“没想到我剑三点吴青竟会折在一个无名小卒手中,倒不如一匹马儿了!”
剑三点吴青,倒也算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剑手,因他平日出剑实快,犹如蜻蜓三点水,因此江湖相赠外号:剑三点。
之中写的多是与主角相关的,如吴青这般虽有名气,却无甚好写的,自然并未提及,即便有所提及,也不过是个跑龙套的,因此荀玉卿全然不知道。
“什么剑三点,很有名气吗?”荀玉卿冷冷道,“你算是个什么东西,来跟我的马儿比?它足足花了我三十两白银,你好了不得么,人头值得三十两吗?只知仗剑行凶,江湖上若出了你这样的东西,才真叫人笑掉大牙哩!”
但凡江湖之中行走的,敢于报上自己名头的,都是对自己极有信心的人,好面子重过好命,吴青乍听荀玉卿此言,自觉不堪受辱,不由得努力挣扎起来,待链剑刺入肉中,倍感疼痛了才不得不停下来,
人到底都是怕死的。
吴青气煞,但此时受制于人,便不由得愤愤道:“我不与你这般没见过世面的人讲这种废话,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一时失察,竟落到你这种无知小人手中,真是羞煞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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