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白他一眼没好气地:“二话不说就走,还说没生气,你当我白痴呀。”
小狗般扑过去蹭蹭秦深,抵在胸口深深地嗅,顺毛:“好啦,我知道你很好就够啦,而且──”飞快地踮起脚尖一口啄在秦深下颌,一只手抱住他的背在他耳边小声说,“也只有我,知道你有多好。”
程诺的亲吻是电光石火而若有若无的,但那一刻的秦深却感到雷霆万钧,如遭重创。因为有一颗无价之宝的真心,所以那轻若羽毛的一吻便被赋予了足以崩山裂地毁灭世界的力量。
秦深沈默了一会儿,大手揉上程诺的脑袋。低沈轻柔的话语在午夜的街道摇曳轻荡,悠远的静谧里氤氲出一丝恍恍惚惚的苍凉。
“你真的,觉得我很好麽?”
他这麽问,像一个孩子气的情人任性执拗的撒娇,又或许,只不过是一个骗子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
程诺却不假思索:“你最好。”
“……”
秦深剧烈地震动。
他觉得他被某种情绪狠狠,狠狠地击中,伤筋动骨,全身都疼。
那疼痛化成尖锐坚硬的钢丝密密麻麻缠住了他的心脏,紧紧地收缩,血管突出筋脉爆裂,箍得他几欲作呕,直击他灵魂的最深。
他缺氧到不能呼吸,百爪剜心,歇斯底里,一呼一吸,都是见血的利器。
他的诺诺让他长出一颗血肉之心,又让他知道心酸,心痛,和心碎的滋味。
那滋味不好受,很不好受,却比过去二十六年的时光加起来的总和更让秦深意识到,自己的的确确,是一个活生生的,活著的人。
他用力──天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勉强压抑出喉间那几乎忍耐不住的恶心,艰难地一咽,一种凄凉的痛苦在他的胸肺间绝望地弥散,上涌的血腥肆虐地染遍他再不伶俐的齿间,双唇一颤,嘶哑地说:
“诺诺,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伤害了你。
【我永远不会伤害你】──伤害他太懂,但永远是什麽?
秦深是狡猾的,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无拘无束是最理想的状态,自由自在是一生中唯一的追求,发誓是蠢货才干的事情,被束缚是最让他难受的事情,况且还是“永远”这样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
可是……可是。
他那麽滴水不漏的一个人,刚才怎会任由自己,给出这样冲动的承诺。
从记事起他就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他听话,懂事,聪明,机敏,大人面前总是扬著一张天使般乖巧伶俐的可爱笑脸,还天生有一张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蜜糖甜嘴儿,灿若莲花巧舌如簧,不仅把大家萌得心肝儿乱颤合不拢嘴,还能把大家哄得晕头转向找不著北。
在学校他是典型的模范生老师的心头宝,成绩永远稳居第一并且遥遥领先。因为比普通学生超出太多所以同学们根本没法儿嫉妒他,再加上他模样俊美气质横绝,最重要的是明明那麽厉害却没有任何架子,大家最反感的优等生的种种言行特质在他身上都看不见,他低调,谦虚,和煦,温柔,像一个高贵的王子优雅从容,又像一个真正的君子风度翩翩。
於是在那个黑帮电影和少年漫画大肆风靡的鸡血年代,深受影响的少年们便在背地里自作主张地封他为老大,把他当神一样地崇拜和围绕,无论他走到哪里,背後总跟著一群谄媚狗腿儿的小跟班,和一大帮被他迷得晕乎乎的花痴女生。
前呼後拥,风光无限。
可他其实什麽也没有做,就这麽简单地得到了令人眼红的一切。
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领导力,还有一种致人痴迷的荣耀贵气。他是光芒万丈的,只是那光芒并不将人灼伤,而是让人俯首称臣,拥他为王。像中了罂粟的毒,欲罢不能愈陷愈深,却还偏浑然不觉,甘之如饴。
人群被他的完美震慑迷惑,没有人能看见,在他完美无缺的光环之下,那份冷眼旁观的傲气。
他不是优等生。
优等生算什麽。
只有最亲的家人了解他,真正的他。
弟弟秦真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翻天覆地呼风唤雨的小恶魔,他心高气傲一身狂骨,家里强人辈出可他从没服过,却始终如一近乎狂热地崇拜和喜欢著他的双胞胎哥哥──
魔鬼是不会臣服天使的,除非天使比魔鬼更邪恶。
表哥沈慕情一直说他是一只披著狐狸皮的恶狼,披著皮天花乱坠地骗人,扒了皮连肉带骨地吃人;舅舅沈如风则曾对他感慨,我这个名字应该让给你,你比我更像是一阵虚无缥缈的长风。
长辈到底是长辈,见多识广,洞若观火,那些多出来的岁月让他比年轻人看得更加犀利,也透彻得多。
其实秦深并不是罪大恶极天生邪根,他只是一个,像风一样的男人。
他冷眼尘世,游戏人间,玩世不恭,逢场作戏,没有什麽留得住他,也没有什麽值得他留下。完美并不是他的面具,那种东西他不用有也不屑有,他浑身上下,都是用不完的潇洒。
他从不勉强他自己,是因为他想,他才造就了一个瞒天过海的自己。
他绝不为了别人为难,亏待,和委屈他自己,更没有人能逼他做他不愿做的事情。任何人,哪怕是他最重要最维护的家人,也都不行,也不可以。
所以他不管【rainbow】,不顾家业,放任自我,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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