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怎么阁下还有‘后续任务’要委托吗?那在下可是有言在先——酬金要另算!”
不想在关于梵汐的话题上纠缠,千夜干脆摆出一脸唯利是图的嘴脸……杀手,见钱眼开的最好用,若是做杀手还沽名钓誉、一身的臭脾气,那才是雇主最头痛的事!
“当然,在下还有三个委托,报酬方面好说,每个都按照上次的报酬翻倍,如何?”
对方的反应完全在千夜的预料之中,毕竟普天之下比这个掌管六部的王爷有钱的也没几个,可他还是不负对方期待的摆出一脸的喜出望外——
“有钱什么都好说,那就说说阁下的委托吧——”
黑衣人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以极有威势的目光下周环视了一圈,原本站在周围的属下们,立刻识趣的退避离开。
刺眼的火把在原本漆黑的空间里,只映着两双犀利有神的目光队是在一起——
“听好了,事关重大,我只说一遍,这三件事,完成之后钱会自动送到你手里……至于让你做的事,你要让他和你的骨头一起带进坟墓,让它永远成为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秘密!”
“好!”千夜一脸很有职业操守的点点头,“请说明——”
“第一件事,上次那个给你撒春药的人在当天晚上离开了茗仑王府之后,去了哪里,见过什么人……实不相瞒,我要你找的是一个伤害了他的人,给我抓活的!”
“哦?伤害?请问是怎样的伤害呢?”
——千夜挑了挑眉,故意摆出一脸好奇,明知故问,实在是坏心眼的很!
“这不关你的事,如果你抓到了那个人,听说了什么,也记得让它烂在肚子里……记住,是抓活的!我要让那个人好好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这件事,想来想去都是委托千夜最为合适,第一,这个人事不关己;第二,这个人有足够的实力;第三,赚这种钱的人不会把事情公布于众,不会玷污了汐儿的名声……
“好……我尽快去查,不过阁下提供的线索实在是太模糊,可能需要点时间……”
如果到时候,你还有命付我酬金的话——千夜在心里偷偷的补充了一句。
“恩,尽快吧!”
黑衣人用蒙面遮着脸,虽然看不到脸上的表情,眼神里却也尽是无奈……什么线索都提供不出来的人,毕竟不是他,而是梵汐啊!
“第二件事,宰相府最近要办喜事,我要你把新娘神不知鬼不觉的弄走,至于之后要杀还是要玩,那是你的事,总之我不要那个女人再出现!”
“呵呵,这倒是小事一桩,浪费了这么高的报酬!”
“哼,那你就当多余的部分是为第三件事额外支付的好了——城郊有一家专营小倌的青楼,叫做‘蓝香宫’!宫主叫做白玉公子,在他的背后有一名恩客……”
……
------------------
继续呼喊~树枝啊,票票啊~评评啊~收藏啊~来得更猛烈些吧~
命犯桃花之欲染狼烟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挡不住的恶狼
梵汐的婚礼,要说隆重,那也是必然的!
梵汐是什么人物啊!光是逸尘以皇上的身份赏赐下来的大婚恩赏就堆的宰相府满庭院都是,加上宰相大人的故交好友门生络绎不绝,连那些朝廷还有地方的官员、甚至很多番邦大吏都争着来给这位虽然只官拜大学士、却在皇上面前比亲王都珍贵的公子献礼,平日那是梵汐总是不务正业、游山玩水,想送礼都逮不着人,而且宰相父子皆以清廉为名,又不好送……这结婚大礼,可就送的堂而皇之了,这是多好的机会,白痴才会不来!
可梵汐的婚礼,要说草率,倒也不是一般的草率——
从那天在浴室见到北纾到明天的新婚典礼,一共才五天时间而已!
婚期提前的有些仓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皇上要在他原本选好的那天举行封后大典呢!把北纾变成“梵氏”,防止北冥案万一救不了,她会受到牵连,这是当务之急,可也不能跟皇上抢好日子啊!
不过说实话,对于封后的事,文武百官远没有对梵汐的婚礼热情高涨……谁让逸尘三天两头换皇后?登基不足一年,皇后这是换第五个了,也不知道这个能坚持多久!而且据说这次这个还是茗仑的得意门生之女!那小子还真忍心把自己人家的姑娘往火坑里推啊!
再反观北纾,那可就要幸福多了!梵汐飞鸽传书给一位尹姓文豪朋友,人家二话没说就帮了他大忙——认北纾为义妹,这样北纾就变成了出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尹纾儿”。再加上那丫头天生一副清纯可爱的模样,又能说会道,这几天住在府上把爹哄得就跟她亲爹似得,别提多喜欢!他那当宰相的爹更是一连几天笑的合不拢嘴,逢人便夸儿媳妇好!
宰相大人本来就为了儿子的婚姻大事操碎了心,经过上次的离家出走事件后,又不敢再硬逼,只能看着他每天形单影只的晃来晃去,在心里偷偷的干着急!这次可好,梵汐自己主动提出大婚,而且对方也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还这么讨人喜欢,就算没有媒妁之言,老人家也知足了。
……每次看着父亲一脸仿佛已经看到了儿孙满堂的幸福笑脸,多少能够抵消梵汐心头一些罪恶感。
北纾无疑是个好女孩儿,至于相爱什么的,慢慢培养就是了,身边的人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不认识的人拜了天地,然后就过一
喜欢命犯桃花之欲染狼烟请大家收藏:(m.bxwx8.cc),笔下文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