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苹愣了一下,才感慨地吃了一块。
这时云雁回才拈了一块,先观察了一下,才咬了一口。分辨了一下,应该是谷物做的,除了外面的芝麻,里面还有猪油香,有花生碎,倒不像云雁回想得那么甜,总体来说还挺好吃的。
小孩子食量小,云雁回又知道克制,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娘和双宜吃吧。”
郑苹还以为云雁回是不喜欢吃脂麻团子,她以前也没带过这款点心。
双宜吃着脂麻团子,又看一眼云雁回,觉得自己特别的满足。
郑苹则把自己买的新纸打开了,云雁回还以为她又要给丈夫写信了呢。但实际上,郑苹是准备给云雁回开蒙了。
郑苹在纸上写了一到十,十个大写数字,把云雁回叫过来,“雁哥儿,这个还记得吗?”
云雁回随口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郑苹还有些惊讶,调换顺序写了一下,“这样呢?”
云雁回:“……五七三八九十二一。”
郑苹教儿子识数是在一个月前了,也就是现在的云雁回穿过来之前,这一个月因为先是摔了一下,又失业,回来后忙于赶绣品,就没督促。她都没有想到,雁哥儿居然还记得!
郑苹惊讶之后自然是欣喜,“雁哥儿真棒,娘现在教你识字可好?”
云雁回点了点头,他以前就练习过书法,还常常有朋友让他帮忙写扇面、春联之类的,在现代可能算不错,但是在古代,恐怕算不得什么。
虽然对文言文很头疼,但认字,加上写得一手好字,无论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很有好处。所以,对于郑苹给他启蒙的要求,他是肯定会配合的。
非但如此,云雁回还装作玩的样子去抓笔,学写起数字。
郑苹惊喜非常,她拿着儿子人生首份墨宝,念叨着要寄给丈夫看看。但是一下子又想到,她虽然坚持认为丈夫还好好的,但是这独特的第一份,寄出去就看不到了。
于是,郑苹独出心裁地以云雁回的“墨宝”为原样,绣了出来。
云雁回非常开心!
当然不是因为他那故意写得很烂的字要被永久保留下来了,而是因为郑苹绣字绣得非常好,明明是很普通的幼儿习字,但是她通过深浅不一的黑色丝线,将墨色的变化还有幼儿稚嫩的笔迹全都表现了出来。
这正是缂丝、刺绣等活计统一的特点,任何事物都不是单纯的颜色。
就像现代的素描一样,任何部分都有深浅变化,将这种变化表现出来,物体才会立体,栩栩如生。
如此高超的技艺,让云雁回觉得他那故意写烂的字都变成了艺术品!
从这就可以断定,郑苹的缂丝技艺绝对也不低,至少云雁回看到她缂出来的那些丝带就绝对不是她的真实水平。
郑苹平时做的刺绣和缂丝都是没有很大变化,导致云雁回以为她不但没有艺术创造力,技法也普通。现在看来,那只不过因为她绣的东西不需要太大变化,就没有上心罢了,否则耗时久,性价比也不高。
……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郑苹不绣些精致的作品呢?
云雁回渐生疑惑,要是说郑苹是因为家里没钱支撑她长时间的创作,可是如果真的有那样的手艺,完全可以和绣巷的店铺谈,甚至直接供职啊。
而且即便是耗时相对不那么长的小型作品,如那丝带,也有可以下功夫的地方,价格相比之前绝对翻着番儿。
还有,之前郑苹提起自己因为生育后因为带孩子,所以不得不去慈幼庄工作,细想也有点牵强,明明有更好的工作可以让她活得更轻松吧。
云雁回一时间发现,他现在这个娘好像很不简单。
第4章 汴梁最大商业综合体
越和郑苹相处,云雁回就越觉得郑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并不全能,但很可爱。
——可惜成了他妈。
郑苹对儿子和养儿养女都十分关爱,不但有高超的缂丝、刺绣手艺,还富有生活情趣,乐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让人心灵愉悦的事情。
当回来之后的生活稳定之后,郑苹抽了一些时间,除了把云雁回的墨宝缂丝之外,还将双宜的绣作缂上一圈花边,然后用竹框绷起来,挂在卧室的墙上。
她不往外销售自己的好技艺,倒是很舍得用在家里,这样的装饰方式也让云雁回想到了现代人做的照片墙。
而双宜呢,作为一个小孩,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并且忘了之前的不安。
双宜和隔壁胡三娘的女儿柳叶已经成了好姐妹,柳叶的爹是街上开商铺的,所以柳叶除了和胡三娘学习刺绣之外,也会在闲暇时间到她爹的铺子里去耍。
这让双宜非常羡慕,她基本不能出去,就算在院子周围,郑苹也会把门打开,保证她在自己视线范围内。
其实郑苹也不是不准双宜出去玩儿,只是担心双宜的安全,双宜比柳叶小,又不是在这里长大的。若是没人跟着,在周围也就罢了,开封府衙隔壁,还都是些老街坊,但是跑远了怎么办?
双宜不是郑苹生的,但是郑苹养的呀!
郑苹在洗衣服,双宜练习完了针法,就蹲在门口和柳叶说话。
柳叶在院门口,她要给她爹送饭去了,可以趁机在街上玩一会儿,现在正在和双宜说自己要去着重逛一下前几天没逛完的卖草编玩意儿的摊子。
双宜羡慕得要死,和柳叶挥手作别。
她回头一看,雁哥儿正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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