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那个金钗楼,依然是那个熟悉的包厢,谢长歌抱住成桑的头,摇啊摇:“成桑,小桑桑,姐姐就要嫁人了,好开心,哈哈哈。”
成桑就这么被谢长歌摇啊摇,头略晕,嫁人就嫁人,女孩子矜持一点啊。
旁边慕笙看着戏,淡定的吃着瓜子,听说前几天谢长歌抑郁了,不相信,谢长歌会抑郁。
小叶子被慕笙没有吃瓜子的手握着,瞪大眼睛看着谢长歌欺负成桑,想着谢长歌可能患了结婚综合症,需要发泄。
摇完一阵,谢长歌略泄气,嘟着嘴坐了下来,看着慕笙那边:“慕笙你和小叶子都是男孩子,你们相爱都没人说,我和东悬一个平常的男女相恋都要被那些大臣说,啊啊啊,要死了!”
这时,林东悬走了进来,看着众人:“好啊你们,到这来都不叫我,长本事了啊。”抱起了谢长歌:“不准把死字挂在嘴边,还有皇后不准来青楼。”
看着两人出去的背影,成桑锤着自己略晕的脑袋:“我现在相信,长歌是真的抑郁过了。”一抬头,看着对面的慕笙和小叶子:“你们真的就要离开京城了?”
慕笙站了起来,拉起小叶子就要走:“是啊,和我的叶子回他家种田。”
成桑一阵好笑:“你个大少爷,会种田吗,平常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你给我说种田,慕笙,你真的刷新了我的世界观,哈哈哈。”
慕笙脸一黑,笑吧你,我就种田,你管我。小叶子看着慕笙,他真的为了他放弃京城的权贵之地,心里洋溢起暖意。
骤雪初停,冬日里太阳显得格外的耀眼,这是个好日子,林东悬登基了,谢长歌出嫁了。
梳妆台前,一方铜镜映出了台前的人影,谢长歌一阵恍惚,这真的是自己吗,铜镜里自己头戴凤冠,眉眼含羞,朱唇皓齿,十指纤纤,肤如凝脂,一袭红衣,好一个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后面倾雪帮谢长歌梳好头发,嘱咐道:“小姐,你等会走路要莲步轻移哦,不要像以前那样大大咧咧走路,有失皇家风范。”
谢长歌抓住倾雪的手:“可是倾雪,我好紧张啊,你在我身边陪着我好不好,我怕忘了你说的什么莲步轻移。”
倾雪感受到了小姐的紧张,小姐的手心满是汗,她用另一只手拍拍小姐的背,以示安慰。
不过谢长歌想大大咧咧的走也不行了,她这身非常的厚重,只能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被送上皇家马车,缓缓向那皇宫行去。
林东悬在大殿上等得很焦急,之后看见谢长歌莲步轻移,那一双装扮就让他移不开眼,皇家婚礼不需要红盖头,那一身凤冠霞帔,长及曳地,让林东悬想到了诗经里的那句诗:“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林东悬注视着谢长歌的同时,谢长歌也在注视着那站在高处的人,那人亦是一袭红袍,乌黑的头发梳于属于他帝王的冠冕之中,站在高处,身躯凛凛,丰神俊朗,剑眉星目,目光坚毅。
之后,这长长的台阶都由林东悬一步一步牵引而走,林东悬觉得,如果这个台阶有一万步,一千步的话,只需要谢长歌走出一步,剩下的九千九百九十九步,九百九十九步,都让他来走。
两人手牵着手走完了台阶,站在高处,望着底下的大臣,都有种心潮彭拜的感觉,这是属于他的天下。
底下的大臣望着上面的俊男美女,不禁感叹新的盛世来临,纷纷跪下,众大臣:“皇上万岁万万万岁,皇后千岁千千岁,千秋万载,佑我河山!”
长歌,这是我们的天下,我允你一个盛世长歌,共享江山万里。
作者有话要说:
查了百度,感觉皇家婚礼好复杂,难得写,就这样随便写写吧
我明明是写耽美的,却在男女婚礼上想了挺久,好多四字词查的百度,不过,皇上和皇后婚礼写完了,就着重写主角了。
第14章 终须一别
酒香寨处于京城之外,高山之间,高山之下,小溪流水哗啦啦,溪旁被雪覆盖的草地冒出了嫩绿的新芽,再加上寨里的酒,十里飘香。
迎着一路酒香,小叶子和慕笙踏着晨曦而来,守门的小弟看见慕笙,兴奋道:“少主,你回来了!”
慕笙摇摇头:“不打算回来,我只是来找萧叔的。”
小弟略微有些失望,但看到少主能够回来,还是殷勤的为慕笙引路,送到了萧扬的房间,对慕笙笑了笑,继续守门去了。
萧扬看见慕笙回来,还高兴了一番,以为他会接替大哥的位置统领山寨,但下一刻就看到慕笙不好意思的拉了拉他的衣袖:“萧叔能否借点钱?”
萧扬故作深沉的摸了摸胡子:“钱本来就是大哥的,也是你的,谈何借。不过,你先告诉我你借钱干嘛?”
慕笙告诉他的计划:“借钱遣散慕府下人,然后再借点钱替叶子的爹还债。”看着萧扬震惊的样子,慕笙做了个发誓的收拾,继续说道:“我一定会好好挣钱,一定还钱。”
萧扬依旧处于震惊之中,他要遣散慕府下人,不打算待在京城,也不打算来统领山寨,还要帮小叶子的爹还债,所以他到底要去哪?
想着,拍了一下慕笙的后脑勺:“死小子,你到底要干嘛。”
慕笙摸了摸被拍的后脑勺,略痛,龇牙咧嘴:“我不愿做我爹那样的忠臣,也不愿做谢大人那样的佞臣,那个处在京城最高处的那个人,即使是林东悬,但也是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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