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发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发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暴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发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黄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林信眸色一暗。
“你杀了蛮族,被金吾卫看到了,他们一定会把这事告知皇帝。”皇帝感兴趣,略微一查证就会明白,不爱操心的朱星离,收养的孩子定然都是至交好友的,而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林争寒和剪秋萝。
“那我是不是得进京了?”林信把小鹿扯下来,摩挲着背后的“争”字。
“莫怕,若是进京,我会护着你的。”沈楼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绳解下来递过去。他自己定然还是会陷入那个泥潭的,但林信只要不做那劳什子的割鹿侯,就不会有事。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总能护得林信周全的。
束发礼,穿朱家的绛红鲛绡金玉袍,戴沈家的浣星玄夜流苏绳,挂寻鹿侯的黄玉佩,林信这一身打扮堪比紫枢炖的大杂烩。好在他生得俊,倒也不显花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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