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巧合,一阵风吹过掀起了苏歌的兜帽,露出了那双异于常人的眼睛。
糟糕!
苏歌将化形草拿到手后,正是开心得暂时放松了一下戒备的时候,没想到出现了这种疏忽。
他抿着唇,想了想,冷冷地扫了老板一眼,又释放威压吓了那老板一吓,才化作轻烟,立刻回了客栈。
如果这个人不识趣,就再杀掉他就好了,今天暂且放过他。
苏歌一离开,那老板就冷汗淋漓地瘫坐在了地上,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
那双竖瞳盯着他露出杀意的时候,仿佛强大的魔兽在盯着自己嘴边的猎物,毫无人性可言,他感觉自己往鬼门关走了一趟。
这个蛇人,太可怕了!
老板发觉自己浑身无力,站都站不起来时,虚弱地苦笑了一声,看来必须得请个假了。
当老板的同伴发现他的状况时,老板什么都没敢往外说,这一天回去,他大病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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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
漠城城北,地上断壁残垣,残血哀鸣遍地,一片狼藉。
汉子们来来往往,很熟练地给重伤者塞上一颗丹药,将他们抬回屋内疗伤,或者直接把尸体抬下去火化。
一个短发根根竖起的汉子坐在塌了一半的墙上,用蒲扇大的巴掌抹了一把额角的鲜血,粗声粗气道:“这帮龟孙子!就知道偷袭!等老大出关,非削死他们不可!!”
一个貌似文弱些的青年脸上犹带着病气,闻言嗤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铁头,你说的可真有意思。不趁着老大闭关过来偷袭,血狼这群耗子,借他们几个胆子,只怕也不敢正面跟咱们杠上。难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吗?”
铁头扯了扯头发,暴躁地道:“文达,少在那里扯犊子!难不成咱们就一直在这守着,等着这帮龟孙子一次次打上门来?”
文达一脸郁气:“呵呵,那你也可以打上去啊。”
“难道你以为我不想吗?”铁头脸色狰狞,大着嗓门喊道。
“够了你们,消停点吧!等老大出关,咱们在整个加玛帝国都可以横着走。何必争这一时之气?惹人笑话!”
一个艳丽的少妇不得不出口,免得这些家伙一个不留神就祸从口出。
文达气道:“说的好听!这都大半年了,能不能成也不一定呢!”
“怎么?诸位这是怕了?”一道沙哑的男声缓缓响起。
来人胸膛上缠满了渗出血的绷带,凶厉的三角眼使他显得极为不近人情。此时,他一步一步,有节奏地走来,脚步声仿佛踏上了众人的心脏。
哒——哒——哒——
刚刚还吵得热闹的几人顿时噤声,大气都不敢喘。
俗话说得好,好的怕坏的,坏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而这说话的项少桀正是那不要命的。
破军雇佣兵团的团员可能不怕团长,但一定会怕这二把手——项少桀。
说起来,项少桀入团的时间并不长,之所以这样威名在外,一是团长提拔,二是他本人有实力,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战斗时像疯狗一般,六亲不认,只会不停地进攻,进攻!!!
他从来不防守,靠的是以命搏命的狠劲,就足以让敌人和自己人闻风丧胆。
团长多次说过他这毛病,他嘴上闭得紧紧的,下一次该怎么搏命还是怎么搏命。久而久之,团长只能自己多操心,再不提让项少桀改变战斗风格的事了。
有一次,他遇上了劲敌,硬是拖着重伤以一对六,浑身浴血奋战,直到团长来了才放心晕倒。
项少桀不似那些刀口上讨生活的雇佣兵那般反复无常,见利起意。相反,他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磊落汉子。
当初他相依为命的妹妹在他出门的时候被人玷污了,芳魂已逝,徒留生者悲痛。他不怕被报复,硬是剁了那纨绔,才冷静出逃。
躲到出云帝国时,被团长救了一命,便追随他来到塔戈尔沙漠。在团长替他摆平了仇家后,他更是对团长忠心耿耿,鞍前马后从无怨言。
大半年前,团长一人自魔兽山脉回来后,就急匆匆地闭了关突破斗宗。
破军雇佣兵团顿时群龙无首,外有血狼虎视眈眈,内有一群搅事精。
要不是项少桀大力镇压,只怕这一盘沙自己就先散了。
虽然项少桀自己心里也有数,其实老大根本不怎么在意破军,他只是把破军视作一个能替他收集天材地宝的工具罢了。
这个破军没有了,只要老大在,就能有第二个第三个破军。
但是,即使是这样,项少桀也要在老大不在的时候,替他把破军看住。不然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为恩人做些什么来报答恩人。
别人对恩人没有十足的信心,项少桀有!
外面的风风雨雨,躲在屋内突破斗宗的苏歌根本无从得知。
屋子周围被他刻画了数个杀伤力巨大的阵法,一个套一个,除了他自己,这世间怕是没有人能在不暴力毁了阵法情况下,解开阵法。
屋子正中间亮起了一个繁复的聚气阵,一条条玄妙的线条像血管输送营养一般,向阵法中间盘坐的苏歌输送着庞大的斗气。
阵法的节点摆放着十二枚能量充足的风魂石,这风魂石是苏歌一次误入暴风裂谷时偶然得到的。风魂石里面储存着十分纯净的风系斗气,还带着一丝暴风裂谷的规则,有利于苏歌参悟属于他的道。
由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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