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伤元气,所剩不多的魔族节节败退,回到了达克尼斯大陆。神明趁此机会封印了达克尼斯大陆与布莱特大陆的入口,安享太平。
而人族的历史在神魔大战时有了新的转折,原本是最弱的族群,逐渐发展壮大,成了布莱特大陆真正意义上的掌权者。神明对人族掌权持以支持的态度,为此人族决定统治其他族群,这又是另一场战争的开端……
在布莱特大陆的历史上,这场人族爆发的战争并没有过多叙述,或许是人族知道这场战争打得并不光彩,加上原先神魔大战时各种族之间的矛盾一同爆发,族群之间的关系都变得极其糟糕。精灵族看不上矮人族,矮人族看不上兽人族,兽人族看不上人族,人族把龙族直接当成坐骑……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精灵族回到精灵之森,矮人族住进了地下,兽人族到了偏远的高山地区,龙族回到龙岛。人族成了这片大陆的主宰,由于神明是人族的信仰所在,国家自然政教一体了。
要是有人知道他手上有一颗龙蛋,可能会造成不小的麻烦!想到这里,克里曼斯只能对着龙蛋说一声“暂时待在戒指里”,就把蛋塞回了储物戒。随后从衣柜里拿出一套便于行动的衣服穿上,一走出房门就接到了艾伯特主教在等他的通知。
“老师,你来的真早。”从教会赶到宫殿,怎么说也有一段距离,克里曼斯还以为艾伯特会晚点来。
艾伯特·劳伦今天穿的一身比昨天还要考究,内衫是洁白亮眼的缎面,外袍由金丝勾边,头戴白色小圆帽,手中还拿着一根槐木所制、镀上金银的权杖。他手指上的宝石权戒闪闪发亮,全身都笼罩在一股难以言喻的贵气之中。
艾伯特的打扮显然让人看出了他对这次外出的重视,他一见到克里曼斯就将对方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接着摇了摇头,“克里曼斯,去换一套衣服。”
“为什么?”克里曼斯看了看自己,不知道有哪里不妥。
“你是一位王子,平时在殿内这样穿着打扮就算了,出门在外可不能马虎了。”艾伯特招招手,唤来侍女,“你去为王子殿下选一套华美的服饰。”
“等等!”克里曼斯皱起了眉,“老师,这又不是参加祭典,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
“傻孩子,你是我艾伯特·劳伦的徒弟,又是第一次以这种身份在外亮相,当然要做到最好了。”艾伯特笑眯眯的望着克里曼斯,软言劝道,“老师知道,你从来不会让老师失望,对么?”
恰好亚当斯国王也来了,听见艾伯特主教的这句话,颇为赞同的说道:“小克里,你就按照你老师说的去做吧。”在国王心里,能有艾伯特主教这样的老师是儿子的福气。如果真像艾伯特所说,克里曼斯能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魔法师,或者说以后能进入神殿,那么无论是对克里曼斯自己还是对这个国家,都是再好不过的事。
克里曼斯拗不过这两位长辈,按照他们的审美选择了一套金光闪闪华贵非常的服饰,换上衣服后他觉得自己完全成了人形的探照灯,走到哪里,人们的目光就追到哪里。在宫殿里还好,一出门外……他觉得自己要被各种各样的目光给戳穿了!
艾伯特是坐着教会的马车前来的,带着克里曼斯去魔法公会时,没到公会门口就拉着克里曼斯下车步行,接受着众人或仰望或羡慕的目光。注意到今天比以往收获到更多的注目,又对克里曼斯夸赞道:“哈哈,不愧是我的徒弟,你看看,所有人的目光全被你吸引了。”
克里曼斯实际上也是首次接触外界,即便保持着礼仪风度,但对外界那些火辣辣的目光仍有些适应不良。等走进魔法公会,看到那些穿着魔法袍为人测试的魔法师时,脑袋更是一懵——他还不会使用魔法,这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稍微介绍了下世界背景,虽然很老套,但还挺必要哒。
下一章王子又要遇见新人的节奏~
谢谢流水酱的地雷,脑洞特别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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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光明教会的艾伯特主教亲自送学生来魔法公会测试魔法,并且他的学生是克里曼斯王子殿下,这件事一经传开,顿时吸引住了在场所有魔法师的注意力,就连那些原本是来做测试的待定·魔法师们也纷纷观望起来。对他们而言,不管是光明主教还是王子殿下,都是平日难得一见的人物,能亲眼见上一面,以后都能当做不错的谈资了。
相比人数众多分外嘈杂的佣兵工会,魔法公会的环境要清静幽雅得多。魔法师们身着整洁的魔法袍,胸前佩戴着各系魔法等级徽章,实力几乎一目了然。拥有魔法等级徽章的魔法师们,只要行走在外都很受尊敬,他们从根本意义上有别于战士,几乎成了高贵的代名词。
这并不是说战士的实力会弱于魔法师,而是物以稀为贵。布莱特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明显少于战士,修炼魔法最重视的是天赋,如果一开始就无法感知魔法元素,那么即使练习千百遍咒语都无法发出魔法,可以说从入门就能淘汰无数人。武技却不像魔法这么严苛,无论天赋好坏,所有人都可以自主学习武技,但能不能学得好……这就得看个人造化了。毕竟会拳脚功夫和会发出斗气,这完全是两码事。
因魔法师和战士体能差异过大,二者一般不能兼容,他们像是成了对比一样的存在,人对于与自己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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